昨日从2013年“慈善一日捐”活动动员大会上获悉,今年的“慈善一日捐”活动将于5月19日正式启动,所募集的款项将用于赈灾、助医、助学、扶贫等救助活动。
1 倡导捐出一天的工资
去年我市首次开展了“慈善一日捐”活动,社会各界踊跃参与,全市共募集善款939.85万元。今年“慈善一日捐”活动时间为5月19日至6月30日,将在全市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部队、国有企业、个体企业等单位及干部职工、部队官兵、个体工商户、其他从业人员和居民中进行。其中,机关、部队、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捐出一天节约的开支,干部职工捐出一天的工资,企业捐出一天的利润,个体工商户、其他从业人员捐出一天的收入;鼓励企业、个体工商户或个人设立长期性冠名基金或阶段性冠名基金进行慈善捐赠。
此次“慈善一日捐”活动接收的捐款主要用于赈灾、助医、助学、扶贫、济困和全市敬老院“温暖工程”建设以及对困难家庭或个人实施临时救助等。
2 捐款请汇(送)至市慈善总会
有意奉献爱心的单位与个人,本市级的捐款可直接汇至洛阳市慈善总会捐款账户,户名为洛阳市慈善总会,账号:257216306933,开户行:中国银行洛阳金谷翠庭支行,或者直接将捐款送至位于西工区金谷园路72号滨江大厦6层的市慈善总会。各县(市)的捐款可直接送至辖区慈善协会。另外,设立冠名基金或专项基金的企业、个人可与市慈善总会联系,签署冠名或专项慈善基金协议书。
3 企业和个人捐款将享税收优惠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单位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本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捐款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另外,由于市慈善总会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所以凡是向市慈善总会捐款的单位和个人,捐赠部分都可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市领导马振宇、王敬林、李胜平、于建庄参加动员大会。
(记者 戈晓芳 通讯员 董华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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