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路公交车,从西关到谷水西之间的路线,黄英(化名)已经数不清走过多少遍了。16日20时左右,像往常一样,黄英驾驶着公交车正常行驶着,然而,一个闯红灯的男子让她受惊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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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图 雅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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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路公交车,从西关到谷水西之间的路线,黄英(化名)已经数不清走过多少遍了。16日20时左右,像往常一样,黄英驾驶着公交车正常行驶着,然而,一个闯红灯的男子让她受惊不小。
一个急刹车,老人摔倒了
在公交车行驶至中州路长安路口时,随着刺耳的刹车声,乘客中间传来了一声尖叫:“啊,老人摔倒了!”原来,为躲避一名突然闯红灯从路边冲出来的中年男子,黄英紧急踩了刹车。
摔倒的老人当时正站在后门处准备下车,紧急刹车时,这位61岁的老人一下子就失去了平衡,摔倒在了车上。
在车停稳以后,惊魂未定的乘客们才慢慢缓过神儿来。“不能让闯红灯的走!”,在乘客中不知是谁喊了一声。几个乘客下了车,把同样受到惊吓的闯红灯者叫上了车。
“司机师傅,您放心,要是老人有什么事儿,我们都愿意为您作证。”乘客们对黄英说。
101路车再次开动,奔向终点站——谷水西,那里也是公交一公司的所在地。
公交公司值班室内,闯红灯男子显得有些惊慌,他一边忙乱地解释着自己确实有急事,一边又表示自己愿意承担老人的检查费用。
在黄英和几名作证乘客的陪同下,该男子带着老人来到了位于西苑路36号的东方医院。万幸的是,老人并没有大碍。
闯红灯男子,你差点儿摊上大事儿
“以后过马路可不敢再闯红灯了,这次幸亏老人没事,要不你就摊上大事儿了!”同去的一名乘客在走出医院时,还不忘扭头再一次“嘱咐”闯红灯男子。
闯红灯的男子在这件事中到底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呢?
本报律师帮帮团成员谢亮、李浩均认为:就本案事故的赔偿责任来看,闯红灯者的行为属于临近时突然改变运动状态,造成对方难以避让,有严重过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系主动型过错行为,其应承担主要以上责任,具体责任应当由交警部门根据案件细节认定。
若最终认定闯红灯者负事故全部责任,公交公司将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若认定闯红灯者负事故主要责任,公交公司将承担不超过40%的赔偿责任。
对于老人的损失,其可以以侵权为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要求闯红灯者及公交公司按照他们的过错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以违约为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其与公交公司之间存在的运输合同关系要求公交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待公交公司赔偿后可向闯红灯者就其应承担的份额追偿。
在处理事故过程中,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尽快报警;对受伤人员,应当立即抢救;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逃逸,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都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也可在肇事者逃逸时将其控制,等候交警部门处理。
公交公司并无处理纠纷权利,法律也没有规定司机有将人员扭送自己单位的权利,因此公交司机并无权将肇事者拉至公交公司。
律师建议: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用身上所携带的记录工具,记录事发现场,为交警部门对责任认定及今后赔偿的主张固定证据。
(周女士获线索奖80元券)(见习记者 王若馨 记者 焦琳 通讯员 戚军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