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来,一家五口人,其中四口人都没有户口。洛阳市汝阳县小店镇高庄村民李书强的妻子和三个孩子因此无法办理农村医疗保险,妻子常年生病由于没法办医保,所有的治疗费都得自己掏,孩子上学没法办学籍,初中没毕业只好辍学……这几年来,李书强跑断了腿,也没把户口办下来。
3月19日上午,李书强向东方今报记者求助,他希望能尽快解决家人的户口问题,让孩子能早日回到学校。
◎没有户口孩子读书成难题
李书强今年47岁,1996年与汝州市杨楼镇史庄村民李红云结婚,已经结婚17年了,生了三个孩子,一家人靠种地为生。
李书强小学五年级没毕业,妻子有精神病,由于当时不懂也没意识到户口的重要性,她和妻子一直没有在意。直到前几年农村实行医疗保险制度,李书强拿着一家五口人的医疗保险钱上交,可得知只能办理他一人的,原因是医疗保险是按照户口本上人头数收钱,而李书强一家户口本上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妻子和三个孩子都没有户口。
李书强回忆,结婚那年他从汝州带着妻子的户口迁移证亲自交到他们村村委会入了户,还办理了结婚证,随后村里给李红云分了田地。大女儿出生后,李书强还为女儿交了50元钱的入户费,大女儿也分了田地。
李书强不明白了,如果妻子和孩子没有户口,他怎么会有结婚证,村里也不应该给分田地。
李书强说,他家除了种地外几乎没有其他生活来源。人穷就怕生病,他原本想着给家人办医疗保险指望国家补贴一点,可是因为没有户口,家人医疗保险也办不上,妻子常年有病,所有的治疗费都要自己掏。
“最揪心的是孩子上学。”李书强说,大女儿因为没有户口办不成学籍初中没毕业就辍学了,经常哭着要上学。第二个孩子现在上小学四年级,最小的孩子上幼儿园,将来都面临着办学籍的问题,李书强担心仨孩子都因为户口问题没法读书,将来影响孩子的前途。
◎补录困难几经“奔走”均被拒
李书强想给妻子补录一个户口,开了两沓长达20页的厚厚的证明,常年奔跑在汝州和汝阳相关部门之间,可汝州市公安局以“李红云1996年4月22日已迁至汝阳小店,应在属地补录”为由不予补录,汝阳县公安局以“无迁移手续”为由也无法补录户口。
在李书强提供的“补录遗漏人口入户审批表”和“户口补录档案表”两沓厚厚的资料中,记者看到有两人的结婚证复印件;汝阳县小店镇高庄村委会开的“李红云因婚嫁入高庄村,没有办理入户手续”的证明;李红云老户口本上常住人口登记表上的“李红云1996年4月22日因婚嫁迁入汝阳小店,注销户口”字样证明;汝州市杨楼镇史庄村八组村民李战柱、袁大振,汝阳县小店镇高庄村6组村民师天保、尹青霞等村民提供的证明属实;汝州市公安局杨楼派出所提供的“经查人口系统,我辖区无出生于1975年1月18日李红云的户口”证明,甚至还有汝阳县公安局小店派出所出具的“李红云在小店居住期间未发现有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现实表现证明等长达近20页的证明材料,但是李红云的户口问题始终没有人来解决。
19日下午,一位自称是汝阳县小店镇高庄村支部书记高运奇告诉记者,李书强的爱人李红云的户口可能是转丢了,不知道转到哪里去了。农村以前分地都是只要有人都会有地,有户口没户口无所谓。对于没有户口怎么来的结婚证,他说不知情,因为当时他还没有担任村干部。他们村目前对李书强一家申补户口一事无能为力。
对于此事,汝阳县公安局小店派出所一工作人员在跟他们领导打电话请示后,仍然拒绝接受采访,让有问题去汝阳县公安局咨询。
在汝阳县公安局户政大队,一工作人员介绍,他们是按照程序组织材料逐级上报的,要补办李红云户口需要提供迁移证,或者相关迁移手续。没有迁移证,上不了户口,建议到汝州补办户口。迁移证是国家规定的,要原始依据,其他证明不作为法律依据,只作为参考。
◎户籍部门应酌情予以变通
河南豫和律师事务所李瑞丽律师认为,户口问题与公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任何一位公民都应当予以重视。
根据我国户籍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新出生的婴儿应在一个月内持《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关系证明办理户口登记;公民异地迁入的,迁入地的户籍部门要进行户籍登记,变更或发放新的户口簿;年满16岁的公民要及时办理身份证件。若公民提交材料后,户籍部门未及时办理户口登记,公民应主动进行核实情况,及时要求办理;公民若对户口簿、身份证上登记的内容有异议,应在第一时间要求户籍部门进行更正,不能不予关注,消极对待。本案李书强一家的情况就是因为自身长时间不关心户口问题导致目前办理户口问题困难重重,至于李书强妻子的问题,因为有证据证明其妻确实已经迁出原地,且又在本地长期生活,也办理了结婚证、分了地,当地户籍部门应该从便民原则出发,可以为其办理户口登记;关于李书强子女的户口问题,应按照我国户籍管理方面的法律规定进行办理,户籍部门可以根据李书强一家的特殊情况,酌情予以变通。(记者夏秀琴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