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在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中,将严格控制使用超大规格树木,高度6米以上常绿乔木严格控制移植。这是记者近日从市园林局了解到的。
为降低园林绿化工程造价,建设生态型、节约型园林绿地,结合我市城市园林绿化实际情况,我市出台了相关规定。
根据规定,我市各级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在对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审核时,要严格控制超大规格树木的使用。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不应使用超大规格树木,其中,落叶乔木干径不宜超过15厘米,最大不得超过20厘米;常绿乔木高度不宜超过6米。如确需移植使用超大规格树木,从外地移植的,须取得移出地政府主管部门及我市园林局同意;从本地移植的,须经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或林业主管部门依法批准。另外,因城市建设工程无法避让确需移植的树木,经依法批准后,应被安排使用在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中,树木最大规格不受上述标准限制。同时,为确保树木成活,移植施工单位应制订详尽的移植、养护方案。
(见习记者 孙小蕊)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4112012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1608238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号:豫B2—20060064 网络服务:(0379)65233606 65233616 业务咨询:(0379)65233921 传真:(0379)65233529 地址:洛阳新区开元大道218号 报业大厦22层 邮编:471023 本站法律顾问 河南法铎律师事务所 张运超律师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79)65233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