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本报以“医患有纠纷,可去医调中心说理”为题报道了市医疗纠纷调解处置中心(以下简称医调中心)成立的消息后,引起了众多市民的关注,不少市民来电咨询,医调中心和原来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有何不同?他是如何保证在调解当中公平、公正的?昨日,记者对此进行了探访。
10月31日,本报以“医患有纠纷,可去医调中心说理”为题报道了市医疗纠纷调解处置中心(以下简称医调中心)成立的消息后,引起了众多市民的关注,不少市民来电咨询,医调中心和原来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有何不同?他是如何保证在调解当中公平、公正的?昨日,记者对此进行了探访。
1 首次成立有政府职能的第三方中立机构调解纠纷
市医调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过去医患双方发生医疗纠纷后,相关调解工作主要由卫生行政部门牵头,在处理的过程中,不免让人产生“一家人处理一家人”的感觉,不少患者及家属对其调解的公正性持怀疑态度。
而市医调中心成员由市综治办、司法局、公安局、法院及医疗纠纷调解委员等部门组成,接受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属于具有政府职能的第三方调解机构。
医调中心的调解人员主要由退居二线的领导干部、医疗专家及法学专家组成。也就是说,在今后的医疗纠纷调解过程中,他们不但能对医疗纠纷处理更专业化,而且不再是卫生部门一家说了算。
另外,医调中心还制定了回避制度,和医患双方有近亲属和代理人近亲属关系的要回避,因回避重新选定或指定的调解员后,当事人可以请求已进行的调解程序重新进行。此外,调解员私自会见当事人或当事人代理人员的都被列入禁止条款。
2 建专家库,患者可随机选专家作鉴定
该负责人介绍,将在医疗中心组建一个调查、取证、鉴定的专家库,其成员由我市二级及以上医院的资深专家担任。
“患者如需进行医疗鉴定,可自行在专家库中随机选专家。之后,在专家进行医疗鉴定的过程中,医患双方的真实身份在卷宗中都不显示,以免影响鉴定结果。”该负责人说。
另外,若医患双方对专家鉴定结果持异议,也可自行邀请外地专家作鉴定,相关费用由患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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