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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对9个领域重点突出问题集中整改承诺进行公示

您当前的位置 : 洛阳网 > 新闻中心 > 洛阳 > 洛阳新闻  来源: 洛阳网-洛阳晚报 2012.06.21 09:03

  (一)城市管理提升问题整改公开承诺

  ●1.城市规划决策不透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做得不够问题

  规划编制阶段,通过官方网站全程公布各阶段信息,延长公示时间,充分征集公众意见;规划前期论证及评审阶段,邀请人大、政协、群众代表和民评代表参与;推进规划展览馆筹建工作,对重大城市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审批、调整和重要决策举行听证会。

  第一责任人:市规划局局长 马朝信

  责任人:市规划局副局长 乔建红

  ●2.城市区如厕难问题

  重点解决薄弱区域公厕布局不合理问题;7月30日前完成公厕标志、指示牌设置;9月30日前完成新建公厕18座;严格执行公厕夏季6时至23时,冬季6时至22时的开放时间,火车站、汽车站等繁华区域推行昼夜开放。

  责任人:市城管局局长 张青森

  ●3.公交车广告杂乱问题

  6月底前完成过期公交车广告的清除,9月底前完成公交车医疗广告的撤除,解决公交车广告噪声问题,增加各类公益广告。

  第一责任人:市公用事业局局长 郝东升

  责任人:市公用事业局副局长 孙建功

  ●4.城市区背街小巷环境脏乱差、管理混乱问题

  加大背街小巷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市政设施专项巡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责任单位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建立严格的周考核和月评比机制,将背街小巷管理考核纳入《打造干净有序城市第一阶段实施方案》范畴。

  责任人:市城管局局长 张青森

  ●5.垃圾清运车辆破旧、不卫生,影响市容问题

  7月底前建立车辆清洗制度并组织实施,强化垃圾密闭运输,10月底前新购2500辆环卫人力垃圾收集车。

  责任人:市城管局局长 张青森

  ●6.长途汽车站人、车在站内混成一团,秩序杂乱无章问题

  10月底,客运一分公司整体迁出,扩大洛阳汽车站经营场地;拆除站区部分建筑物,扩大停车区域,彻底清退各类经营人员。11月底,长途汽车站进站口、客车进站专用通道由汽车站统一管理;封闭安检通道,加强出车口的管理,逐步实现汽车站的封闭管理;封闭长途汽车站南进口,取消长途汽车站站内洗车台,设立旅客下车区,设隔离栏,开辟专门的旅客通道,实现人车分离。

  第一责任人: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震

  责任人: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曹忠良

  ●7.建筑工地、道路施工野蛮、尘土飞扬问题

  督促各施工单位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硬质围挡;对施工现场裸露的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渣土、沙堆、灰堆等,采取覆盖、固化、绿化、定时洒水等有效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车辆清洗设施,杜绝带泥上路。

  第一责任人:市住建委主任 孟红兵

  责任人:市住建委副主任、新区建设一局局长 董现章

  市住建委副主任 潘守明 李新志

  ●8.出租车拒载问题,市区摩托车、三轮车违规载客问题

  治理出租车拒载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出台我市《出租车管理办法》;对市区内各个出租汽车集散地,特别是机场、车站等重点地区进行集中检查。对拒载、不打表、绕道、强行拼客等违规行为从快、从重、从严处理并公示;对屡教不改、多次拒载的出租车驾驶员,实行停运整改、吊销从业资格等措施。

  责任人: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曹忠良

  治理市区摩托车、三轮车违规载客问题,加强督促检查,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市区重点地区进行集中检查。加大处罚力度,对摩的、三轮车等违规拉客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力争半年内取得明显效果。

  第一责任人: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震

  责任人: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曹忠良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管支队支队长 李亚凡

  (二)交通拥堵问题 整改公开承诺

  ●9.城市区主要路段路口交通拥堵问题

  实行支队、大队、中队三级分包制度,切实加强拥堵路段、路口的指挥疏导力度。设置中心隔离护栏、左转弯待转区,延长机动车分道线,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对机动车随意变道、驾车接打电话等影响道路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处。积极推行轻微交通事故122电话指导、执勤民警现场处置和理赔点快速理赔的快速处理机制。做好市区王城大道、310国道、河洛路等改扩建路段、路口交通保障工作。通过LED显示屏、92.7交警直播室和网络微博等各种途径播报交通信息,提供路况信息服务。

  整改时限:2012年12月

  第一责任人: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王社成

  责任人: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管支队支队长 李亚凡

  陆续打通断头路,力争今年十一前完成芳林南路、滨河北路三期(珠江路至王城大道)建设任务,年底前完成丽春东路(珠江路至芳林路)工程任务。9月底前完成王城大道(机场路至王城大道跨洛河大桥)、中州路及延安路(涧河桥至牡丹广场)、金业路及环城西路全段和重庆路(建设路至中州路)提升改造。2013年牡丹文化节前完成启明北路(东花坛至铁路立交桥)、芳林路(唐宫路至九都路)工程改造。

  第一责任人:市住建委主任 孟红兵

  责任人:市住建委副主任 李新志

  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建立突出领域审批事项绿色通道,争取提前办结。对新建和改建道路工程审批根据项目进度分别于8月底和12月底前完成。对新建停车场的审批按时办结。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期限为7天,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期限为7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期限为6天。

  第一责任人:市规划局局长 马朝信

  责任人:市规划局副局长 姚军

  ●10.市区停车位少,部分停车位设置不合理,造成道路狭窄,人车通行不便问题

  按照洛政[2011]139号文件要求,恢复原来规划停车场的停车功能。在市区利用空地和空间,因地制宜建设不同类型的停车场。全年施划停车泊位达到2万个。

  第一责任人: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创建办主任 谷连民

  责任人:市创建办副主任、市停车办主任 郭建军

  ●11.公交车车次少、车况差,司机服务质量不高,公交车辆随意占道、变道行驶情况严重问题

  争取年底前完成144辆车的投入运营工作。加强对运营车辆技术性能的检查,努力端正驾驶员的服务理念。开展专项整顿教育活动,提高驾驶员安全责任意识。

  第一责任人:市公用事业局局长 郝东升

  责任人:市公用事业局副局长 孙建功

  (三)社会治安问题 整改公开承诺

  ●12.入室盗窃、丢失车辆屡有发生问题

  加大对入室盗窃、丢失车辆等多发性案件的研判和打击力度,对多发案地域开展重点整治;加强巡逻防控工作;出台《巡逻防控工作专项奖励基金奖励办法》,设立50万元的专项基金,鼓励群众配合公安机关打击现行盗抢犯罪,对抓获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的人民群众予以奖励;提高视频监控等技防能力。

  整改时限:2012年12月

  第一责任人: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王社成

  责任人:市公安局副局长、犯罪侦查局局长 李红江

  ●13.商业区扒窃、飞车抢包等突出问题

  市公安局负责深入分析扒窃、飞车抢包犯罪的特点及规律,及时调整警力投向。根据扒窃犯罪的多发性、季节性规律,开展打防扒窃犯罪专项行动。采取机动巡查与便衣盯梢相结合的办法,加大重点商业区扒窃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市商务局负责加强对商业区治安治理,加强对商户的安全防范教育,加强技防基础建设,督促商业区商户采取有力措施,防止扒窃、飞车抢包问题的出现。

  整改时限:2012年12月

  第一责任人: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王社成

  责任人:市公安局副局长、犯罪侦查局局长 李红江

  市商务局副局长 庞国群

  ●14.项目建设中沙霸、砖霸等强买强卖问题

  对沙霸、砖霸等强迫交易、强买强卖的组织或个人进行全面深入摸排,及时予以打击。在有关社区醒目位置张贴告示,设置举报电话和举报箱,接受投诉、控告和举报。对于跨区域进行的强迫交易、强买强卖等违法犯罪活动,市公安局牵头进行案件串并,适时组织开展全市范围的专项治理行动。市工商局积极配合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和专项治理行动,依法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

  整改时限:2012年12月

  第一责任人: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王社成

  责任人:市公安局副局长、犯罪侦查局局长 李红江

  市工商局副局长 吉建斌

  ●15.建设工地阻工、扰工问题

  进一步加大对阻工、扰工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特别是注意发现阻工、扰工问题中涉黑涉恶涉痞违法犯罪的情况,对涉嫌犯罪的,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在重点工程、重点项目施工现场加大宣传力度,接受群众的监督和举报。

  整改时限:2012年12月

  第一责任人: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王社成

  责任人:市公安局副局长、犯罪侦查局局长 李红江   

  市人民检察院切实加大对入室盗窃、丢失车辆及商业区扒窃、飞车抢包等案件整治力度,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从严、从快、从重进行打击;依法加强对销赃、购赃、包庇、窝藏等侵财类犯罪各个环节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上述案件,认真做好审查起诉工作,保证案件顺利起诉、顺利判决。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对以上几类案件做到快审快结,从严打击。

  整改时限: 2012年12月

  责任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赵晋予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廷刚

  ●16.农村社会治安力量薄弱问题

  重点抓好派出所及警务室民警队伍、乡镇治安联防队伍、村级巡逻队伍、农村基层民调队伍等4支队伍建设。

  整改时限:2012年12月

  第一责任人: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王社成

  责任人: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长 周新生

  ●17.规范养犬问题

  对全市犬只摸底排查,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各城市区分局成立养犬管理办公室,并组建一支养犬管理执法队。严格执法,每周组织2次集中行动,严厉查处违规养犬行为。强化办证,提高办证率。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

  整改时限:2012年12月

  第一责任人: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王社成

  责任人: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长 周新生

  (四)环境保护问题 整改公开承诺

  ●18.机动车尾气排放治理问题

  推动对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的立法进程。严格执行机动车报废制度。实施尾气检测黄绿标制度,机动车尾气定期检测率达到60%以上。

  第一责任人:市环保局局长 陈亚利

  责任人:市环保局副局长 张巍巍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管支队支队长 李亚凡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曹忠良

  ●19.城市区河渠排污口截流及水质改善问题

  8月底,完成城市区河渠24个排污口截流,使我市的水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出境水责任目标断面达标率不低于90%。

  第一责任人:市住建委主任 孟红兵

  责任人:市住建委副主任 李新志

  市城管局局长 张青森

  市公用事业局副局长 赵瑞智

  市水务局副局长 肖振刚

  市水务局河渠管理处处长 张军校

  ●20.建筑噪声监管问题

  今年10月底,理顺噪声监管体制,解决职责不清、管理规定相互冲突制约的矛盾,修订完善城市区建筑噪声管理规定。

  第一责任人:市环保局局长 陈亚利

  责任人:市环保局副局长 黄保军

  市环境噪声管理所所长 张慧杰

  ●21.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与环境规划同步问题

  保证新型农村社区环保设施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先行。

  第一责任人:市委农工委副书记 智万一

  责任人:市规划局副局长 姚军

  市环保局副局长 黄保军

  ●22.秸秆焚烧和综合利用问题

  6月底基本实现农作物秸秆有效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力争全市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

  责任人:市委农工委副书记 智万一

      (五)旅游开发与管理问题 整改公开承诺

  ●23.旅游服务与配套设施不完善,提升旅游服务水平问题

  完善城市旅游基础设施和功能,逐步推行现有各类标准的贯彻实施,大幅提升旅游管理水平和旅游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

  第一责任人:市旅游局局长 魏立峰

  责任人:市住建委主任 孟红兵

  市规划局局长 马朝信

  市宗教局局长 王晓辉

  市文物局局长 刘德胜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震

  市园林局局长 蒋勤

  市林业局局长 张玉琪

  龙门管委会主任 王永兴

  ●24.旅游管理服务水平及旅游景点管理人员、导游等素质提高问题

  加大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旅游市场监管和联合执法水平,坚决查处违法违规的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努力营造规范经营、理性消费、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旅游经营环境和旅游消费环境。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

  第一责任人:市旅游局局长 魏立峰

  责任人:市宗教局局长 王晓辉

  市文物局局长 刘德胜

  市园林局局长 蒋勤

  市林业局局长 张玉琪

  龙门管委会主任 王永兴

  ●25.借鉴“好客山东”、“美好江苏”宣传片,对洛阳旅游进行整体包装与宣传问题

  联系和邀请国际著名媒体,宣传洛阳整体形象。对洛阳旅游资源进行整体包装,制作旅游形象广告,筹措旅游宣传经费,协调各类宣传媒体,搞好城市旅游宣传和旅游市场促销、城市营销工作。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

  第一责任人: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归宝辰

  责任人:市旅游局局长 魏立峰

  ●26.洛阳定位为建设国际文化旅游名城,但目前旅游职能部门的体制机制不能与之相适应问题

  突出“产业促进、资源统筹、发展协调、服务监管”等新职能,对旅游局现有机关内设机构进行调整和划分,实现管理机制、旅游发展机制、旅游重大活动机制三大转换。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

  第一责任人:市旅游局局长 魏立峰

  责任人:市编办主任 田亚平

  ●27.推动牡丹文化节由阶段性突击筹备向常态化筹备转变不快,由传统赏花活动向牡丹文化产业化转变不力问题

  积极探索牡丹文化节常态化筹备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牡丹文化节常态化筹备的工作机构,及早启动并安排部署好牡丹文化节各项筹备工作。突出牡丹文化内涵,推动牡丹系列产品研发,做大做强牡丹文化产业。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

  第一责任人:市花会办主任 孙海平

  责任人:市文广新局局长 马奎元

  市牡丹办主任 张炳志

  (六)医疗卫生问题 整改公开承诺

  ●28.医疗收费高,贫困人群医疗救助滞后问题

  加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监管,门诊和住院均次费用、药占比严格控制在目标值以内。探索新农合支付制度改革,实行总额预付和按病种付费。7月1日起,在所有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巩固和完善乡村两级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在全市所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及乡镇卫生院实施“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开展乱收费、乱检查、乱用药等“三乱”行为的专项治理。认真落实贫困人群医疗救助相关政策,组织开展“福民惠民健康行”等医疗救助和义诊活动。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

  第一责任人:市卫生局局长 张水利

  责任人:市卫生局副局长 刘保国 梁衍邦

  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孝峰

  市社保局副局长 邓西华

  ●29.医德医风与医患关系问题

  加强行业作风建设,落实便民惠民40条;扎实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畅通群众诉求,健全完善医患纠纷调解新机制。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

  第一责任人:市卫生局局长 张水利

  责任人:市卫生局副局长 刘保国

  市卫生局纪检组长 张金城

  ●30.医院改制问题、民营医院发展问题

  完成市属18家公立医院改革改制工作;积极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大力支持民营医院发展,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允许境外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支持公立医疗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领办、创办各级各类非公立医疗机构。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

  第一责任人:市卫生局局长 张水利

  责任人:市卫生局副局长 刘保国 梁衍邦 廖明早

  ●31.医疗卫生保障建设、社区农村医院发展问题

  提高新农合参合率,进一步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确保人均经费标准不低于25元,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60%以上。全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体系建设,完成6个县(区)医院项目建设和7个乡镇卫生院改造,开工建设10县(市)、区卫生监督中心和3个120急救中心项目;强力推进医院“倍增计划”,实现新增床位1260张。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

  第一责任人:市卫生局局长 张水利

  责任人:市卫生局副局长 梁衍邦 廖明早

  (七)教育发展问题 整改公开承诺

  ●32.教育乱收费问题

  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挤占、截留、挪用和骗取教育经费、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幼儿园乱收费、公办中小学进行有偿补课乱收费、以学校改制为名乱收费、以进校推销和强制购买教辅材料乱收费、公办普通高中在择校生之外以借读生或自费生等名义乱收费、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名义向学生乱收费等重点突出问题。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

  第一责任人:市教育局局长 侯超英

  责任人:市教育局纪检组长 张建伟

  ●33.中小学教育辅导机构“多、乱、散、黑”问题

  对办学思想不端正、行为不规范、质量低下的中小学教育辅导机构予以取缔,对未经任何机关、单位审批的中小学教育辅导机构,交由有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完成时限:2012年8月

  第一责任人:市教育局局长 侯超英

  责任人: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庆真

  ●34.教育资源不均衡导致的择校、招生公平性问题

  严格实行凡进必考。继续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制度。严肃招生计划,杜绝超大班额,严格控制大班额,大班额数量至少下降50%。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择校生比例为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的20%,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计划均衡分配到初中的比例不低于50%。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

  第一责任人:市教育局局长 侯超英

  责任人:市教育局副局长 韩经权

  ●35.农村教育资源匮乏、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

  在项目安排、评优表先、教师培训等方面向农村薄弱学校倾斜,改善办学条件,提升教师素质,稳定教师队伍;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管理和心理健康教育。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

  第一责任人:市教育局局长 侯超英

  责任人:市教育局副局长 尤永政

  ●36.在职教师兼职、办班问题

  严格规范公办学校在职教师从教行为,坚决杜绝兼职及办班违规问题。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

  第一责任人:市教育局局长 侯超英

  责任人: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雪娟

  (八)食品安全问题 整改公开承诺

  ●37.关于加强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问题

  即日起,用1个月时间,全面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配备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快推进学校食堂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和示范工程创建,提升学校食堂餐饮安全水平。

  第一责任人:市教育局局长 侯超英

  责任人:市教育局副局长 韩经权

  市药监局党组成员、稽查大队长 尤东坡

  ●38.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取缔生产、销售散装食用油问题

  即日起,用1个月时间,开展专项治理,在全市范围内取缔生产、销售散装食用油。

  第一责任人:市工商局局长 和剑光

  责任人:市工商局副局长 吉建斌

  市质监局副局长 尹三聚

  ●39.关于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问题

  即日起,用3个月时间,全面加强食品添加剂的监管,严厉打击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第一责任人:市质监局局长 袁文忠

  责任人:市质监局副局长 尹三聚

  市工商局副局长 吉建斌

  市药监局党组成员、稽查大队长 尤东坡

  ●40.关于加强小餐馆、小副食店、前店后坊、学校周边食品经营户、食品超市现场制售食品等监管问题

  即日起,用5个月时间,开展集中专项治理,确保食品经营主体证照齐全,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无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行为得到有效治理。

  第一责任人:市药监局局长 司志华

  责任人:市药监局党组成员、稽查大队长 尤东坡

  市工商局副局长 吉建斌

  ●41.关于加强农药、化肥残留监管问题

  即日起,用3个月时间,基本杜绝国家禁限用高毒农药在种植环节的使用,基本杜绝违禁药物在水产苗种繁育和养殖生产环节使用,实现全市水果、蔬菜、水产品农药残留检出合格率达到98%以上的工作目标。

  第一责任人:市农业局局长 王须才

  责任人:市农业局副局长 敬志印

  ●42.关于加强定点屠宰场及动物产品检疫问题

  即日起,用6个月时间,认真整改定点屠宰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强化检疫监督和规范化操作。

  第一责任人:市畜牧局局长 梁忆东

  责任人:市畜牧局副局长 李治力

  市动检所所长 张江宏

  ●43.关于加强私屠滥宰、定点屠宰场注水肉监管问题

  即日起,用6个月时间,严厉查处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实现私屠滥宰窝点查处率达到100%。以定点屠宰场向生猪及其肉品注水为监管重点,进一步遏制私屠滥宰、注水肉等违法行为。

  第一责任人:市商务局局长 曾丹梅

  责任人:市商务局副局长 郭卫彬

  (九)就业问题 整改公开承诺

  ●44.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难问题

  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根据国家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每人最高可给予10万元的政策性小额贷款。全年组织创业培训2000人以上。争取上级就业专项资金1亿元;发放政策性小额贷款12亿元,支持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等群体。充分发挥洛阳人才网在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平台作用,设立毕业生服务信息网,开通洛阳人才网手机版,开设“你问我答”栏目。年底前举办不低于10场的高校毕业生专题招聘会。

  第一责任人:市人社局局长 苗欣欣

  责任人:市人社局副局长 刘小琳

  ●45.下岗失业人员技能培训、再就业问题

  全年举办各类招聘会200场以上。年底前实现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6万人以上,开发公益性岗位1000个以上。失业人员就业培训率达90%以上。

  第一责任人:市人社局局长 苗欣欣

  责任人:市人社局副局长 刘小琳

  ●46.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带薪休假制度落实问题

  加强《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劳动合同、最低工资支付情况的专项检查活动。畅通劳动者权益投诉举报和劳动争议仲裁受案渠道,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实现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人事仲裁符合条件立案率100%。

  第一责任人:市人社局局长 苗欣欣

  责任人:市人社局副局长 闫少刚

  ●47.侵害农民工权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认真组织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打击非法职业介绍和打击非法用工违法犯罪、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支付等专项检查活动。年度劳动人事仲裁结案率达到92%以上,其中调解结案率46%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

  第一责任人:市人社局局长 苗欣欣

  责任人:市人社局副局长 闫少刚

  ●48.劳动合同规范性问题

  加大宣传和落实《劳动合同法》工作力度,在媒体上公布劳动合同示范文本。通过执法检查,使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非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超过98%,私营、个体经济组织劳动合同签订率超过90%。

  第一责任人:市人社局局长 苗欣欣

  责任人:市人社局副局长 闫少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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