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嵩县国土、环保、公安等部门联合行动,依法强制取缔一个非法黄金堆浸场所,涉案7名人员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浸金设备已全部清除。
5月23日,县环保局巡查人员在嵩县大章镇东沟村郭家沟发现一处非法堆浸场所正在安装生产设备,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当即依法进行取缔,现场拆除设施、没收设备,并责令其自行拆除附属设施,限期恢复地貌。
6月1日上午,接到群众举报,该黄金堆浸场所恢复被拆除设施,准备生产。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环保、国土、公安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执法组赶赴现场调查处理,调查执法组依法对其进行强制取缔,当场拆除堆浸场生产、生活设施,并购置漂白粉、生石灰对生产现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公安部门依法对刘某、付某等7名涉案人员行政拘留。
嵩县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堆浸行为,发现一个取缔一个,确保全县矿山依法、安全、有序生产。
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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