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解释
灵活就业人员
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包括在各级档案寄存机构寄存档案的,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辞职人员、自谋职业人员,档案寄存期间经劳动人事部门批准退休人员,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的未就业人员,从事个体劳动的人员,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保业务需提供的申报材料
新参保业务
新参保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办理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两张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并填写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登记表、个人参保申请表(选择保险缴费基数及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
另外,代办人员除携带上述料外,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市区内流动业务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市区内流动业务时,主要为两种情形:一是灵活就业人员重新就业,需向单位转移保险关系;二是灵活就业人员需向其他代理机构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办理时需携带接收单位已加盖公章的“洛阳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此外还需携带接收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当月医疗保险缴费凭证、加盖公章的工资发放表及复印件。
市区内接续业务
办理市区内接续业务的对象主要为两类:一是职工在原就业单位参保现已停保的;二是灵活就业人员已办理停保的。
未办理失业手续且无原始档案的流动就业人员,办理该业务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1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并填写个人参保申请表(选择保险缴费基数及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
流动就业人员如未办理事业手续且有原始档案的,需到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办理转档手续后,方可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另外,流动就业人员需别人代办时,代办人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市区外转移业务
如果灵活就业人员到我市下属县(市)就业,或需把社保关系转入户籍所在县(市)时,流动就业人员需提供转入县(市)保险关系接收函,并填写“洛阳市社会保险关系(基金)转移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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