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消费者维权门槛,实现“小事不出店、大事不出场、纠纷不过夜”——今日,洛报融媒记者从洛阳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洛阳将全力推进“消费投诉先行赔付”试点工作,在相关试点单位建立健全先行赔付实施细则,明确适用范围、赔付标准、资金管理、追偿机制等关键环节。
降低消费者维权门槛,实现“小事不出店、大事不出场、纠纷不过夜”——今日,洛报融媒记者从洛阳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洛阳将全力推进“消费投诉先行赔付”试点工作,在相关试点单位建立健全先行赔付实施细则,明确适用范围、赔付标准、资金管理、追偿机制等关键环节。
据悉,“消费投诉先行赔付”首批将以龙门古街、洛邑古城、天心产业园、西工小街为试点,通过建立“快速受理—调查核实—先行赔付—责任追溯”的闭环机制,当出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而经营者故意拖延处理或者无理拒绝赔付,以及因经营者撤场等情况导致消费者无法获得赔偿时,由场所管理方向消费者先行赔付,然后依法或者依约定向有关经营者追偿。对于事实清楚、责任明确的投诉,力争24小时内对消费者完成赔付。
“消费投诉先行赔付”主要内容包括:因商品或者服务质量问题而引起的商品或者服务价值损失;在消费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因售后、安装等问题而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不履行无理由退货承等。先行赔付的方式主要是对商品进行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商品价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
洛阳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随着消费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消费纠纷也呈现出多元化、复杂化的特点。部分商家拖延推诿、消费者维权成本高的问题依然存在。推行消费投诉先行赔付机制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创新举措,通过建立“谁主管、谁负责”“谁销售商品谁负责,谁提供服务谁负责”原则的快速赔付体系,降低消费者维权门槛,提高消费纠纷解决效率,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李岚 通讯员 李二帅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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