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政企债务纠纷”专项清理行动、建设跨境电商仲裁院、提供证照到期提醒服务……近日,市司法局出台《洛阳市以高水平法治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若干举措》,从强化公共法律服务、深化府院府检联动、开展公证惠企专项行动等方面着手,充分发挥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职能,护航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强化四项建设
●加强涉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
在市、县(区)两级产业园区设立涉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5个以上,实现市、县(区)两级涉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全覆盖。结合本地产业特点,为民营企业提供“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精准衔接企业需求,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建成洛阳市涉外商事与法律服务中心
建立“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完善商事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体系,配强调解律师人才库,将人才库中调解律师数量增加至200人以上。引导民营企业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商事纠纷,协作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助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建立合规管理指导中心
为不少于100家民营企业开展全方位“法治体检”,深入推进“深化法律服务护航企业发展”“千所联千企”“万所联万会”等活动,为企业提供“订单式”法律服务,帮助民营企业增强防范法律风险能力。
●深化国际商事仲裁院、知识产权仲裁院实体化建设
规划建设跨境电商仲裁院和金融仲裁院,为民营企业提供专业性、多样化仲裁服务。
提供两项服务
●提供证照到期提醒服务
针对民营企业推行证照到期提醒精准化服务,确定在市场、应急、生态、商务、住建等10余个与民营企业经营活动关系密切的领域,梳理制定第一批50余项证照到期提醒事项目录清单,避免民营企业因为证照超期失效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做到“事前提醒”,实现精准服务。
●提供“点单式”仲裁服务
推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模式,组建速调团队处理小额案件,压缩办案期限,不涉及鉴定的案件,独任仲裁庭60日内作出裁决,合议仲裁庭90日内作出裁决。
深化一项监管
●深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
督促行政执法部门按权限细化行政执法“四张清单”、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明确不予(免于)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强制的裁量阶次。指导行政执法部门善用行政处罚法关于不予处罚的一般规定,对未列入行政执法“四张清单”但符合要求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免于)处罚。(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申利超 通讯员 马建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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