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伙计,感情深一口闷,咱俩喝一瓶。”“我不认识你,请回到你的座位上吧!”“真不识抬举,信不信我开车撞你?”……
“来伙计,感情深一口闷,咱俩喝一瓶。”“我不认识你,请回到你的座位上吧!”“真不识抬举,信不信我开车撞你?”……
这不是电视剧里的情节,而是现实生活中发生在两名中年男子之间的一幕。近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得知了这件事的始末。
3日凌晨3点半,该大队民警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称有人寻衅滋事并喝酒后驾车,要求交警到场处理。
魏福建、李哲、商佳鹏、刘晴晴等民警和辅警迅速赶到现场,先配合派出所民警控制现场,随后对被举报人张某进行现场酒精呼气测试,显示数值为190毫克/100毫升,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随后,交警一大队七里河中队值班民警到场,对张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展开调查取证、抽血等一系列工作。
经调查,张某系新安县人,有A2驾驶证。最近,张某家中有老人生病住院,加之工作压力大,因此心情郁闷。
3日凌晨,张某开车行经涧西区长安路,在一家饭店吃饭时要了两瓶啤酒。其间,正在喝闷酒的张某发现,刚下夜班的李先生也是一个人在喝酒,便凑上前去想拼桌喝酒聊天,李先生不同意,俩人争执起来。饭店工作人员想劝离张某,但无济于事。双方各坐一桌后,继续发生口角。
不久,张某吃完饭,拿着剩下的半瓶啤酒上了车,在驾驶位上边喝酒边等待还在吃饭的李先生。待李先生吃完饭走出饭店大门,张某随即发动汽车尾随其后。李先生发现后非常害怕,当即打电话报警求助。
目前,张某已被依法处理。(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赵硕 通讯员 赵华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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