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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家庭共济绑定后为何无法使用?洛阳市医保中心:应在入院前绑定

您当前的位置 : 洛阳网 > 新闻中心 > 洛阳 > 洛阳新闻 > 民呼我应  来源: 洛阳网 2024.03.05 08:12

  “绑定了医保家庭共济,为什么出院结算时不能使用绑定账户里的余额呢?”日前,市民钱女士通过洛阳网“百姓呼声”平台反映自己遇到的问题。

  钱女士告诉记者,前段时间,她的婆婆在我市某医保定点医院住院。住院期间,婆婆、丈夫的医保账户绑定了医保家庭共济。

  “老人住院经过医保报销后的自付部分是1700多元。老人的医保账户剩余600多元,余下的1100元想着可以用我丈夫医保账户里的钱支付。”钱女士说。

  钱女士说,当出院结算时,婆婆医保账户的余额用完之后,医院告知不能使用其丈夫医保账户里的余额进行支付。无奈之下,他们只好将余下的1100元以现金方式支付。

  “医保家庭共济为什么用不了呢?”钱女士感到不解。

  市医保中心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根据钱女士所描述的情况判断,医保家庭共济无法正常使用的原因可能是没有在办理入院手续前进行绑定。

  该负责人表示,医保家庭共济的设计初衷是为了让家庭成员之间共享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从而减轻家庭的医疗负担。如果在入院后才进行医保家庭共济的绑定,那么共济账户的资金可能无法被用于支付当次的住院费用,因为医保系统需要时间处理和确认共济账户的绑定信息。

  此外,与钱女士的理解有所不同的是,医保家庭共济的绑定只能是单向的。也就是说,钱女士婆婆和丈夫的医保账户只能由一方绑定另一方,而不可同时相互绑定。这意味着,共济账户的资金有一定的使用顺序限制。

  在钱女士的案例中,婆婆是共济账户的被授权人。在使用共济账户资金进行此次住院医疗费用的支付时,会优先使用其婆婆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进行支付。如果其婆婆的个人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全部费用,那么医保系统会按照设定的顺序,在扣除其婆婆个人账户的余额后,再使用钱女士丈夫(授权人)的个人账户余额进行支付。该支付过程是一次性完成的。

  上述负责人表示,从实际案例来看,不少人有与钱女士相似的遭遇,因此建议广大参保市民,最好在办理入院手续前完成医保家庭共济的绑定,以确保共济账户的资金能够顺利使用。

  ●医保家庭共济的绑定流程

  1.通过支付宝或微信搜索并打开“河南医保”小程序。

  2.在小程序首页点击“我要办”。在“办理”页面找到“家庭共济服务”模块,点击“家庭信息维护”,填入户主(即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拥有人)的相应信息,完成后点击“保存”以新增家庭信息。

  3.“家庭信息维护”页面填写完成后,点击“新增家庭人员信息”,填写家庭成员的相应信息,完成后点击“保存”。

  4.在“办理”页面点击“家庭成员绑定信息维护”,然后点击“绑定人员”,填入绑定家庭人员的基本信息,完成后点击“保存”。(洛报融媒·洛阳网见习记者 周欣然)

[ 责任编辑:马勇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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