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洛阳网《百姓呼声》频道发帖称:本人大学毕业后在国企工作过4年后,一直在私企上班,想咨询一下如果在私企工作到退休,办理退休时是否需要人事档案?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根据豫人社函{2021}320号文件规定:无视同缴费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原则上不再核查人事档案,以本人实际缴费核算养老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如涉及有视同缴费工龄认定的仍需查看本人人事档案。
>>>点击查看原帖 ⑥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41120170003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1608238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号:豫B2—20060064 网络服务:(0379)65233606 65233616 业务咨询:(0379)65233921 传真:(0379)65233529 地址:洛阳新区开元大道218号 报业大厦22层 邮编:471023 本站法律顾问 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 张运超律师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79)65233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