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29日,在第73个国际儿童节到来之际,洛阳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全市两级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情况,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构建和谐、健康的社会环境。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29日,在第73个国际儿童节到来之际,洛阳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全市两级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情况,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构建和谐、健康的社会环境。
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帮助未成年罪犯悔过自新
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司法保护是法院的重要职责。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洛阳法院在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对涉案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指导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基本原则,既坚持依法惩戒,又注重教育感化,力促迷途知返,力防重新犯罪。对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小、确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被告人,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尽最大努力,促使未成年罪犯悔过自新。
“我们还以案件为切入点,延伸审判职能,开展判后回访、跟踪帮教、心理干预、司法救助,帮助未成年人积极改造,重新归回社会。”该院副院长张艳红介绍,我市法院建立全程心理辅导制度,在涉未成年人刑事及民事案件中,关注涉案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依托全市青少年心理帮扶服务、咨询中心,开展心理疏导工作。
封存56份犯罪记录,让迷途少年“无痕”回归
去年6月,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了犯罪记录封存,并发出我市法院系统首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
记者采访得知,本案中,被告人因犯聚众斗殴罪获刑一年四个月。法院考虑到他们犯罪时均系未成年人,已被判处刑罚,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为帮助其重新回归社会,避免因过往的污点导致在升学、就业、生活等方面受到歧视,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送达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洛阳市公安局和3名被告人,为他们提供“重新来过”的机会。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为教育、挽救罪行较轻的失足未成年人,尽可能降低轻罪前科对未成年人回归社会的影响,促使其悔过自新、“无痕”回归社会的制度。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发出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56份,有力保障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发出16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家长“依法带娃”
前不久,伊川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发现被监护人父母长期怠于行使监护职责、管教不足,是孩子误入歧途的重要原因之一。
为督促父母履行责任,法官在宣判时,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向他们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履行监护职责,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对被监护人的日常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帮助被监护人改过自新、重回社会。
家庭教育的缺位、失当,是导致孩子实施不良行为的重要原因之一。去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依法带娃”时代开启,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为“国事”,明确父母在家庭教育中应当承担主体责任,即使分居或者离异,也不能免除。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全市两级法院对在审判工作中发现的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实施犯罪,或未成年人父母等监护人不履行、不正确履行监护职责的,依法通过训诫或者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等方式,及时纠正监护失职行为。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共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16份。(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申利超 通讯员 韩莹莹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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