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记者从洛阳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发布4起反食品浪费典型案例。
刚刚,记者从洛阳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发布4起反食品浪费典型案例。
案例一:洛阳市洛龙区某香小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21日,洛龙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洛阳市洛龙区某香小铺开展反食品浪费专项检查,该单位未在醒目位置、菜单、餐桌设置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也未张贴“光盘行动”“提倡节约”“反对食品浪费”“节约用餐”等相关提示,且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醒,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规定,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出警告处罚。
在整改期限届满后,该局对当事人的整改情况开展复查,发现其仍然存在有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现象。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对其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洛阳市洛龙区某坤灶门签火锅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21日,洛龙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洛阳市洛龙区某坤灶门签火锅店开展反食品浪费专项检查,该单位未在醒目位置、菜单、餐桌设置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也未张贴“光盘行动”“提倡节约”“反对食品浪费”“节约用餐”等相关提示,且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醒,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规定,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出警告处罚。
在整改期限届满后,该局对当事人的整改情况开展复查,发现其仍然存在有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现象。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对其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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