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城市管理局获悉,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为筑牢安全生产底线,即日起到8月底,我市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地毯式排查整治工作。
日前,记者从市城市管理局获悉,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为筑牢安全生产底线,即日起到8月底,我市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地毯式排查整治工作。
“企业自查+县区互查+市级督导检查”,确保排查整治不走过场
为确保排查整治工作较真碰硬,不走过场,此次采取“企业自查+县区互查+市级督导检查”方式进行。
企业自查:要求管道燃气企业全面排查燃气供应场站设施和管网,以及各类场所和用户燃气使用是否安全。瓶装液化气企业全面排查各类证照、设备、安全标识、人员、车辆是否合规。
县区互查:各县区在做好属地排查整治的同时,还要在市督导组指导下,开展交叉互查,重点检查管道燃气、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和餐饮场所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方面的落实情况。
市级督导检查:主要检查省安委会“三停气、六一律、四追责”要求的落实情况,督查企业自查和县区互查。
9月1日前,全市城镇餐饮行业必须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按照要求,9月1日前,我市所有城镇餐饮行业的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全部安装到位。各县区燃气主管部门要对非法瓶装液化气换气点、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隐患进行地毯式排查,对燃气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要按规定停止供气或停业整顿,直至整改完成;拒不整改的,严格依法查处,并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顶格处罚、扣押或吊销证照等方式,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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