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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心打着养老服务旗号的非法集资陷阱

您当前的位置 : 洛阳网 > 新闻中心 > 洛阳 > 洛阳新闻  来源: 洛阳网-洛阳晚报 2021.06.11 08:32

  近年,随着养老服务产业日益升温,个别不法分子打着养老服务的旗号,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市处非办提醒市民,注意防范养老服务领域的非法集资风险,避免陷入“高收益”陷阱。

  ●案例

  2017年3月,陈某在江西省鹰潭市注册成立某养老服务公司,但未办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为了吸引老年人,该公司以分发传单、开设讲座等方式公开宣传,以养生养老为噱头,以消费可以享受折扣、不消费到期后全额返还本金并获得福利补助为诱饵,诱惑老年人缴纳预付养老费,非法吸收不特定人群的资金。

  截至案发,该公司共非法吸收资金2300余万元。陈某将大部分集资款用于个人开支及偿还个人债务,没有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导致700多名老年人的“养老钱”血本无归。今年4月,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50万元。

  ●解析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打着养老服务的旗号,以高额利息为诱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且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

  “打着养老服务的旗号,以老年人为诈骗对象,是近年非法集资活动的主要特点之一。”市处非办工作人员表示,一些老年人对金融知识了解较少,风险意识不强,不法分子往往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发放小礼品等方式,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引诱老年人群投入资金。

  当前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陷阱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收取“会员费”“保证金”,并承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二是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打着投资养老公寓、养老地产等幌子,返本销售、约定回购;三是以销售“老年产品”为名,以免费旅游、赠送实物、养生讲座等欺骗、诱导的方式吸引老年人,采取商品回购、消费返利等方式吸收公众资金。

  ●提醒

  市处非办提醒,老年人面对高额回报的宣传,需要提高警惕,不要轻信;对于一些通过发传单、打电话等方式进行的项目推广,要看融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金融活动是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另外,投资前应多与家人或亲友沟通,切勿片面追求高收益,以免造成损失。(记者 戚帅华)

[ 责任编辑:苑曼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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