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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跑腿:灵活就业人员报销生育医疗费需满足两个条件

您当前的位置 : 洛阳网 > 新闻中心 > 洛阳 > 洛阳新闻 > 记者跑腿  来源: 洛阳网-洛阳晚报 2021.04.12 08:53

  本期关注

  日前,一位孟津网友在洛阳网“百姓呼声”平台反映,她属于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3年无中断。她想咨询,像她这样的能否报销生育费用和产检费用?是否有报销标准?报销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所跑单位

  市医疗保障局

  跑腿经历

  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生育出院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可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围产期保健费)。

  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生育或终止妊娠且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12个月并足额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

  符合上述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须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发生的符合生育临床路径的医疗费用(包括围产期保健费),统一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限额结算,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际结算。

  针对报销标准、报销所需材料及相关问题,工作人员进行了详细解答。

  报销限额标准

  正常分娩为1150元/例,异常分娩即难产为1350元/例,剖宫产(符合剖宫产手术指征)为2150元/例。

  如果在剖宫产生育的同时做了其他相关妇产科手术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限额标准为2650元/例。

  部分生育并发症的治疗费可报销

  如果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发生的因生育引起的并发症的治疗费用,在产假期间的仍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限额支付,产假期满后需继续治疗产生的费用,则需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因生育引起的并发症暂定为在妊娠或产假期间发生的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急性脂肪肝、由产科并发症导致的产后出血。

  报销时须备好这些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2份、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生育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出院证或诊断证明原件、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费用总清单(加盖医院公章)、住院发票原件。

  跑腿结果

  这位网友已经了解相关政策。(记者 贾臻)

[ 责任编辑:潘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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