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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居孤寡老人如何养老?民政部门:可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您当前的位置 : 洛阳网 > 新闻中心 > 洛阳 > 洛阳新闻  来源: 洛阳网 2021.02.22 19:52

  近日,市民党先生在洛阳网“百姓呼声”平台询问,他妻子的姑姑是一名孤寡老人,年近八十岁,不知如何为老人办理入住福利院手续。

  22日,洛报融媒记者采访西工区民政局得知,孤寡老人可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有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两种养老模式。

  党先生说,妻子的姑姑户籍在西工区,约五年前,老人申请了一套廉租房,独自居住。因年龄较大,老人独居存在很多风险。作为姑姑的晚辈,他和家人希望能送她到市社会福利院生活,让她得以安享晚年。

  22日,洛报融媒记者联系西工区民政局得知,我市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包括提供基本生活条件、照料服务、医疗保障、住房救助、教育救助、殡葬服务等内容。

  西工区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理流程如下:

  (一)申请。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河南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表》,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二)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及其他证明材料等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审核意见连同申请、调查核实、民主评议等相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三)审批。县级民政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申请人和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残疾人还应当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应当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

  西工区民政局工作人员说,近年,我市加大对困难老年人的救助和帮扶力度,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了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两种养老模式。

  集中供养指将孤寡老人送到市社会福利院或农村敬老院养老;分散供养指老人在家养老,由代养人负责老人的生活起居,民政部门每月为代养人支付照料护理酬劳。

  “从2018年开始,市社会福利院很少接收社区孤寡老人,主要接收在市儿童福利院长大的成年人和市救助管理站送来的救助对象。”市社会福利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院只负责接收,不负责审批,有养老需要的孤寡老人可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洛报融媒记者 余子愚 通讯员 蒋梦蝶)

[ 责任编辑:席倩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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