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网首页 新闻 县区 百姓呼声 电子报
简体 繁体
  新闻 | 图片 | 洛阳

洛阳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疫情防控期间餐饮消费提示

您当前的位置 : 洛阳网 > 新闻中心 > 洛阳 > 洛阳新闻  来源: 洛阳网 2021.01.12 09:15

  今日,洛报融媒记者从洛阳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疫情在餐饮环节扩散和蔓延,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健康安全祥和的节日,该局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餐饮消费提示。

  近日,国内部分地区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且呈进一步发展趋势,防控形势严峻。临近春节,人员流动性大,疫情传播风险加大。市市场监管局提醒餐饮服务提供者、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承办者、餐饮消费者在提供餐饮服务和进行餐饮消费时,务必强化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意识,落实各项措施,维护自身健康安全。

  餐饮服务提供者

  贯彻《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餐饮服务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落实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认真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遵守禁止野生动物交易、“长江禁捕,打非断链”规定,落实好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进口冷链食品各项要求。

  规范食品原料采购至供餐全过程食品安全管理,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制度措施,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禁止发烧、咳嗽等有碍食品安全的人员上岗。保持加工制作、用餐等场所清洁、卫生和空气流通,加强对食品处理区、就餐区域、人员通道、食品货梯等场所的清洁消毒,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必须经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

  拉大餐桌椅间距,控制就餐人员安全距离,对进店消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查验“健康码”,劝阻发烧、咳嗽等疑似感染症状的人员进店消费,提醒消费者除用餐时间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认真开展自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隐患。主动提供并提醒消费者使用公筷公勺,提倡文明用餐、防止餐饮浪费。承办群体性聚餐时,主动向疫情防控部门报备。

  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承办者

  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承办者应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举办者应自觉履行备案义务,及时、如实向当地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报告集体聚餐基本情况,主动接受食品安全技术指导意见,超过50人的聚餐应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提醒所有人员如有发烧、咳嗽等症状主动不参加聚餐,聚餐时注意个人卫生,保持安全距离,用餐时间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合理设置桌椅间距,减少单桌用餐人数,控制安全距离。

  承办者应保证自身及帮厨人员健康,做好个人防护;规范食品原料采购至供餐全过程食品安全管理,保持加工制作、用餐等场所清洁、卫生和空气流通,加强对食品处理区、就餐区域等场所的清洁消毒,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必须经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

  举办者和承办者应共同执行当地疫情防控措施要求;落实好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进口冷链食品各项要求;合理设置桌椅间距,控制单桌用餐人数和人员安全距离;主动提供并严格实行公筷公勺,制止餐饮浪费。

  餐饮消费者

  消费者要提高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意识,做好自身防护,避免人员聚集。外出就餐时,尽量选择持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等有效证照、场所卫生状况良好、量化分级等级较高的餐饮单位。不购买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等食品原料加工制成的食品,就餐前注意检查食物感官性状是否异常、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就餐后注意索取发票等凭证。

  要自觉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尽量少聚餐或不聚餐,家庭聚餐控制在10人以下。如聚餐后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应立即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诊,进行核酸检测。(洛报融媒记者 李岚 通讯员 陈翔)

[ 责任编辑:赵彤彤 ]
返回洛阳网首页>>
相关阅读
    “擦香香”时拍一拍 皮肤吸收会更好?
    “擦香香”时拍一拍 皮肤吸收会更好?
  • ·大把猛吃保健品 到底能起啥作用
  • ·孩子牙龈冒脓包 别乱挤别刺破
  • ·总感觉“油嘴滑舌”,是幻觉吗
  • 城市阳台暖意浓 洛城蝶变日日新
    城市阳台暖意浓 洛城蝶变日日新
  • ·朱延振:痴迷三十余年 耕耘盆中乐土
  • ·邻近小城访三苏,羊肉饸饹香久留
  • ·初冬虽至 洛阳县区亦可捡秋
  •  
    新闻排行
  • 快讯!洛阳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暨...
  • 夏文化探索有重大突破!洛阳新发...
  • 郑州大学洛阳产业技术研究院揭牌...
  • 创意升级!洛阳推动陆浑“全鱼宴...
  • 冷空气来袭!洛阳气温风力齐“变脸”
  • 洛阳高新区全国排第51位 排名增幅...
  • 王城公园里的老虎较瘦?最新回复来了
  • 2024洛阳企业100强榜单出炉 入围...
  • 河南省人才集团增资入股洛阳市人...
  • 二里头遗址发现迄今所知最宽的排...
  • 百姓呼声
    足球赛有球队队员学历造假?
    因为环保问题,市区垃圾车停运合理吗?
    精彩图片
    新安县磁涧镇:丹...
    郭蓉怡:青春接力 ...
    中科信息产业园(...
    于延明:豆香四溢 ...
    精彩热帖

    红红火火迎新年

    水天一色

    新春灯展探秘

    送子观音
    /桂花飘香的季节
    /迷恋嵩山
    /游上清宫有感
     
    版权声明:洛阳日报报业集团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等。 联系电话:0379-65233520
    洛阳日报报业集团简介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豫ICP备05017468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41120170003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1608238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号:豫B2—20060064  
    网络服务:(0379)65233606 65233616 业务咨询:(0379)65233921 传真:(0379)65233529
    地址:洛阳新区开元大道218号 报业大厦22层 邮编:471023
    本站法律顾问 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 张运超律师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79)65233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