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洛报融媒记者从洛阳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即日起至2021年1月22日,洛阳市市场监管局、洛阳市消费者协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校外培训机构使用的格式合同中含有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不公平格式条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28日,洛报融媒记者从洛阳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即日起至2021年1月22日,洛阳市市场监管局、洛阳市消费者协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校外培训机构使用的格式合同中含有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不公平格式条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根据《关于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的安排部署,征集行业为全市的校外培训行业,具体征集方式有两种:
第一种:
将相关合同纸质复印件(标明格式合同使用单位)邮寄至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规范管理科。
地址:西工区解放路13号,电话63196160、63196167。
第二种:
将相关合同拍照或扫描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规范管理科。
邮箱:hngs0379@sina.com
需要注意的是,您所反映的校外培训机构使用的格式合同必须真实、正确、有效,有明确的使用单位名称。其中,通过邮寄方式提供材料的,请在信封上标注“校外培训行业格式条款征集”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提供材料的,请在邮件主题上标注“校外培训行业格式条款征集”字样。
洛阳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该局将联合市消协组织合同方面的专家对征集到的格式条款进行评审,并向社会发布评审结果。针对评审发现的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情形,将采取集中约谈、限期整改、依法查处、公开曝光等举措,震慑违法经营、规范合同签订、化解合同纠纷,促进校外培训机构合法合规有序发展。
(洛报融媒记者 李岚 通讯员 孙怀真 刘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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