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障高质量校园餐,为基础教育阶段学生打造“健康餐”“幸福餐”?日前,洛阳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基础教育阶段校园餐监督管理的决定》,聚焦学生成长发育需求,结合营养专家意见建议,从人大监督视角,规范校园餐安全标准和营养品质。
如何保障高质量校园餐,为基础教育阶段学生打造“健康餐”“幸福餐”?日前,洛阳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基础教育阶段校园餐监督管理的决定》(下称《决定》),聚焦学生成长发育需求,结合营养专家意见建议,从人大监督视角,规范校园餐安全标准和营养品质。
此前,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先后赴10余个县区进行明察暗访,征集洛阳市教育局、洛阳市卫健委、洛阳市市场监管局等26家市直相关单位、供餐企业意见建议,多次召开主任专题会研究讨论,最终出台《决定》,明确监督原则和对象、监督内容、监督措施、监督责任等。
《决定》明确划分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单位、供餐学校具体职责,相关单位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财政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学校将进一步加强校园餐经营管理,学校自主经营食堂严禁对外承包和托管。
根据《决定》,学校每学期将至少开设1次健康饮食教育课程等,实施营养配餐标准,健全家长参与监督机制。同时,加强食材采购、储存、加工全流程管理,推动政府、学校、家长各方齐心协力,以最严安全标准、最高品质要求,守护校园餐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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