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冲刺一季度经济“开门红”,3日10时,洛阳市将开始发放第二期新春商贸消费券。符合满减标准的,消费者登录云闪付平台“出示付款码”支付结算,即可享受立减。本次消费券分为新春购物消费券和新春餐饮消费券2个类别,洛阳所有在洛人员(包括外地在洛人员)品美食、购物时均可使用。
为全力冲刺一季度经济“开门红”,3日10时,洛阳市将开始发放第二期新春商贸消费券。符合满减标准的,消费者登录云闪付平台“出示付款码”支付结算,即可享受立减。本次消费券分为新春购物消费券和新春餐饮消费券2个类别,洛阳所有在洛人员(包括外地在洛人员)品美食、购物时均可使用。
使用时间
自2月3日至2月12日,每日10:00至23:00。
使用方式
通过“云闪付App”搜索“洛阳新春消费券”或“洛阳消费券”,点击进入活动页面即可查询活动当日剩余消费券数量。在有消费券剩余的前提下,符合满减标准的,点击“出示付款码”支付结算,即可享受立减。如同时满足多个满减优惠标准,按最高优惠进行满减。
发放数额及使用标准
1.新春购物消费分为20元、50元、100元等3种面额,可用于食品、百货等各类购物消费;
2.新春餐饮消费券分为20元、50元、100元等3种面额,可用于各类餐饮消费;
3.核销期内购物和餐饮消费券每日均匀发放; 4.活动时间内,到参与活动商家消费满100元减20元、满200元减50元、满400元减100元。
使用范围
全市范围内参与活动门店均可使用,第二批参与门店详细名单附后,消费者可登录云闪付平台活动页面查询参与活动门店信息。
使用规则
1.每人每期购物、餐饮消费券分别只能使用一次;
2.消费券可在洛阳市域内参与活动的零售、餐饮等消费场景使用,参与商家由银联云闪付根据商家在平台备案情况进行勾选,须支持消费券发放平台付款方式;
3.消费券可与商家提供的打折、减免券叠加使用;
4.消费者在活动商家使用消费券时,符合满减标准的自动核销;
5.如订单发生退款,则消费券补贴金额原路返还;
6.消费券不可用于充值、预存等消费。
附:洛阳市新春商贸消费券购物类商户信息表
洛阳市新春商贸消费券商户信息表(餐饮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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