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新安县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2025年烟花爆竹禁放限放的通告》。
今日,新安县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2025年烟花爆竹禁放限放的通告》。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2025年烟花爆竹禁放限放的通告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消除火灾隐患,改善空气质量,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烟花爆竹禁放限放的通告》(洛政通〔2024〕6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做好我县2025年烟花爆竹禁放限放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禁放区域外燃放时间
(一)1月28日(除夕)17时至1月29日(正月初一)1时;
(二)1月29日(正月初一)早6时至23时;
(三)2月2日(正月初五)早6时至23时;
(四)2月12日(正月十五)早7时至23时。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和上述规定以外的时问,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放区域
(一)主城区禁放区域:连霍高速路以南,汉函谷关柳湾桥以西,涧川大道以北,万基路以东。
(二)其他禁放区域:1.高层建筑、设有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建筑和在建工程施工工地60米范围内;2.生产、销售、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周边安全距离100米范围内;3.医院、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疗养院、文化体育场所等公共场所;4.车站、商场、集贸市场、影剧院等人流密集场所;5.党政机关办公场所和企事业单位的生产区、仓储区等重点区域;6.文物保护单位、重要新闻单位、交通枢纽、输变电设施和重要军事设施;7.山林、绿地、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及封闭式公园、游园等重点防火场所;8.各镇政府(街道办)规定的禁放区域;9.其他禁止燃放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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