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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收费,标准到底谁说了算

您当前的位置 : 洛阳网 > 新闻中心 > 洛阳 > 洛阳新闻  来源: 洛阳网 2022.08.23 08:37

  近日,西工区一居民反映,小区物业公司给小区内地下停车场的收费标准定得较高,且在定价时没有跟业主协商。居民疑惑,小区停车收费,标准到底谁说了算?

  市民王先生家住西工区嘉豫门大街附近一小区。他说,物业公司规定,未购买或租赁小区地下停车位的业主的车辆、外来车辆可停放至小区地下停车场的空置车位,物业公司对这些车实行临时停放收费。收费标准为:停车不足90分钟免费;8时至23时,对停车超时车辆按每车每次5元收费;23时至次日8时,对停车超时的过夜车按每车每次20元收费。

  “这个价格明显比外面的停车场收费高,且在执行这个收费标准时,物业公司也没有和业主协商过。”王先生说,他认为,小区内的停车位应尽量满足业主的使用需要,在制定收费标准时,物业公司应该和业主进行协商,不应该物业公司独自说了算。

  19日上午,记者来到该小区,在小区停车场入口处,看到了物业公司设置的车辆临时停放收费标准公示牌。公示牌上,收费标准如王先生所说,并标注着“收费依据是洛发改〔2018〕3号文件”。

  该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说,该小区定的收费标准是为了满足没有购买、租赁停车位的业主停车的需要,同时,避免外部车辆大量进入小区停放,损害业主权益。“这个收费标准已经执行挺长时间了,因为我接手这个小区的工作比较晚,收费标准最初制定时是否跟业主进行过协商,我不太清楚。现在业主对停车收费标准提出的意见,我们也会上报总公司,由总公司决定是否要进行调整。”该负责人说。

  那么,小区内停车收费的标准,到底谁说了算?记者咨询了市发改委、市物业办的工作人员后了解到,这主要分两种情况,看停车位所占用的位置是否属于业主共有的公共区域。

  《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道路、场地划定车位停放车辆的,车位划定、分配方式、服务费、收益分配方式等,在业主大会成立前,需要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按照法律、法规、管理规约等要求决定。简单来说,在小区内业主共有的公共区域设置停车位,应该征得大多数业主同意,车位划定、分配方式、服务费、收益分配方式等,也应遵循大多数业主的意见。这些停车位往往是在小区地面上的。

  如果小区停车位所占用的位置不是业主共有的公共区域,洛发改〔2018〕3号文件规定,这类停车位的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未签订小区停车服务协议的机动车进入小区临时停放,90分钟内免费。简单来说,就是这些停车位的收费标准,由停车位的经营者自主制定,例如小区地下停车场内开发商未销售、出租的空置产权车位。

  小区物业好不好,居民最有发言权。本栏目联合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科、市物业管理协会等部门,邀请您来聊聊物业那些事儿。栏目常驻记者郭秩铭,电话:15603994419。(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郭秩铭)

[ 责任编辑:潘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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