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经会商研判,启动市级防汛一级应急响应。
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经会商研判,启动市级防汛一级应急响应:
●预警
洛阳市气象局发布暴雨一级预警报告,预计未来24小时主城区或3个及以上其他县(区)出现250毫米以上降雨,或者过去24小时主城区或3个及以上其他县(区)已经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并可能引发中小河流洪水、城市内涝、山洪等灾害。
●灾害
辖区内2个以上县(区)因暴雨洪水发生特别重大洪涝灾害。
●河道
伊河、洛河、北汝河、涧河等主要防洪河道出现超标准洪水,或主要防洪河道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
●水库、淤地坝、挡水坝、尾矿库
大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或位置重要的中小型水库、淤地坝、挡水坝、尾矿库发生垮坝。
●出现其他需要启动应急响应的情况
启动防汛一级应急响应,如何落实?
市防指指挥长和副指挥长向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集结。市防指指挥长组织市防指全体成员和专家会商,滚动研判防汛形势,视频连线有关县(区)防指,组织动员部署,及时调度指挥。市防办工作专班在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24小时集中办公。根据需要并报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根据灾害发生情况,派出由相关市领导带领的市防指前方指导组,赶赴抢险救援现场,指导督促地方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市防指发布全力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或指挥长令,督促地方党委政府和防指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市气象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要及时发布监测预报。市防指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8时、14时、18时向市防指报告工作动态。洪涝灾害影响地区县(区)级防指每日6时、12时、16时向市防指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设立前方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实施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市防指前方指导组由副市长任指挥长,地方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常务副指挥长。
电力、交通运输、公安、城管、宣传等部门按照自身职责,做好防汛相关工作及宣传报道,确保防汛工作有序进行。
强降雨区按要求将相关人员转移至安全地点,做到应转尽转、不落一人。水利、城管、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及时采取措施,如及时关闭易积水的低洼区域、取消室外大型活动和群众集会等。(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吕百营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