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网首页 新闻 县区 百姓呼声 电子报 网站投稿 洛阳社区
  新闻 | 图片 | 洛阳

文物建筑或可“认养” 让老建筑焕发新生机

您当前的位置 : 洛阳网 > 新闻中心 > 洛阳 > 洛阳新闻  来源: 洛阳网 2022.08.04 08:26

  您家附近的老建筑,今后有可能变成民宿、客栈、茶社……近日,国家文物局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释放政策利好,引发社会各界尤其是不少社会投资、经营者的关注。记者采访了解到,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在我市已有成功案例,且取得了良好成效。如果您对“认养”文物建筑感兴趣,这些内容不妨了解一下。

新华书店进驻一栋苏式建筑

  我们身边有大量低等级的文物建筑

  什么是文物建筑?按照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分为可移动文物和不可移动文物两大类别。不可移动文物包含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其中的古建筑即被称为文物建筑。

  在不少人的印象里,文物建筑是那些由专门机构或专人开展日常维护、安全保卫的省保、国保单位。其实,我们身边还有大量低等级的文物建筑。数据显示,我市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建筑有270处,而尚未被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建筑有近3000处,占全市不可移动文物总量的45%,且多数鲜为人知。

  以涧西区为例,该区域共有45处不可移动文物,除了洛阳涧西苏式建筑群、王湾遗址、东周王城遗址(部分)、洛阳耐火材料厂旧址、尚凹遗址,其余40处均为尚未被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后者占该区不可移动文物总量的近90%。

  国家文物局此次印发的意见,主要目的是让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范围明确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建筑,着力解决此类文物建筑保护管理力量不足、日常维护保养不到位、社会力量参与不够等问题,推动文物建筑“有人管、在利用、出效益”。

  可利用文物建筑开办旅游休闲服务场所

  市文物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虽然意见将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范围明确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建筑,但并不意味着所有此类文物建筑都能被“认养”。

  “其中一部分属于个人所有,还有一部分虽然是公有的,但长年有人居住,像此类文物建筑,社会力量就无法‘认养’。”该工作人员说,目前,我市适合社会力量“认养”的文物建筑数量尚不明确,接下来,将依托各级有关部门,尽快启动适合社会力量参与保护利用的文物建筑筛选工作,形成清单后予以公布。

  社会力量如何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意见明确,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可以获得一定时限的管理使用权,管理使用期限最长一般不超过20年。在管理使用期间,可以利用文物建筑开设博物馆、陈列馆、艺术馆、农村书屋、乡土文化馆和专题文化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场所,还可以开办民宿、客栈、茶社等旅游休闲服务场所。

  在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程序方面,意见也有明确规定和执行范围,为社会力量送上“定心丸”。

  意见提出,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可参照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协议参考文本,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协议文本。按照“一处一策”原则,文物建筑所有人或使用人与确定的社会力量主体签订保护利用协议,明确保护利用要求、各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1]  [2]  下一页  尾页
[ 责任编辑:潘亮 ]
返回洛阳网首页>>
相关阅读
    经期易烦躁?这样赶走坏情绪
    经期易烦躁?这样赶走坏情绪
  • ·“首届洛阳冠脉介入研讨会暨CTO中国行走进洛阳活动”在市第一人民医院成功举办
  • ·咳嗽痰多,到底是先化痰还是先止咳?
  • ·电影里的“记忆消失”,现实中真有!
  • 花开洛城满目春 健身赏景觅野趣
    花开洛城满目春 健身赏景觅野趣
  • ·漫游东关大街 寻迹“孔子问礼”
  • ·观烂漫春花 赏河山春色
  • ·沟门村:品兴华豆腐 赏美景连连
  •  
    新闻排行
  • 同比增长6.7%!洛阳一季度进出口60.5亿元
  • 洛阳市文广旅局发布“五一”假期出游提醒
  • 孟津区:桐花烂漫 景色如画【组图】
  • 国风机甲开启洛阳文旅互动新场景
  • 老城区:老建筑变身新场景 新业态激发...
  • 千年古牡丹“安家”洛阳 吸引众多游客...
  • 徐衣显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燃气安全...
  • 西工区:樱桃红了致富路【组图】
  • 注意!沙尘天气来袭 外出请做好防护措施
  • 汉服达人“长歌”连发三个视频称赞洛阳
  • 百姓呼声
    自4月16日起,洛阳市从政坊游园暂停售票
    违规办理洛阳旅游年票行为为何屡禁不止
    精彩图片
    铁骑加紧训练 护航牡丹...
    厨师李治峰:传承不守...
    栾川县秋扒乡白岩寺村...
    增设公益服务设施 提升...
    精彩热帖

    月季接力盛开

    郁金香

    火红“热恋”

    牡丹生命钻石
    /初绽芳容观牡丹
    /四月洛阳
    /天津晓月
     
    版权声明:洛阳日报报业集团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等。 联系电话:0379-65233520
    洛阳日报报业集团简介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豫ICP备05017468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4112012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1608238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号:豫B2—20060064  
    网络服务:(0379)65233606 65233616 业务咨询:(0379)65233921 传真:(0379)65233529
    地址:洛阳新区开元大道218号 报业大厦22层 邮编:471023
    本站法律顾问 河南法铎律师事务所 张运超律师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79)65233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