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洛阳网《百姓呼声》频道发帖咨询:现在有教育培训机构开始收取暑假学生上课费用,请问今年暑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可以开设线上学科培训吗?
洛阳市教育局回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和国家“双减”政策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学科类培训时间不得与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时30分,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时,线上培训要注重保护学生视力,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
点击查看原帖⑥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4112012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1608238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号:豫B2—20060064 网络服务:(0379)65233606 65233616 业务咨询:(0379)65233921 传真:(0379)65233529 地址:洛阳新区开元大道218号 报业大厦22层 邮编:471023 本站法律顾问 河南法铎律师事务所 张运超律师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79)65233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