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我市提高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能力,为建成家庭养老床位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达到3.14万人次,已完成市级重点民生实事工作年度任务。
孙清芹老人(右)对上门服务很满意
近日,在瀍河区龙锦嘉园小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张国红为80岁的孙清芹做护理。4年前,孙清芹因脑出血导致右侧身体不遂,儿子马拴平在家照护她。“瀍河区民政局为家里进行了适老化改造,还派居家养老服务人员上门帮助母亲理发、洗澡,真是太贴心了。”马拴平说。
记者看到,孙清芹家里配备有护理床,还配备了扶手和助浴凳。“张国红经常来我家里,对我很好,像我的闺女一样。经过康复锻炼,我现在能推着婴儿车挪步了。”孙清芹说,她对上门服务很满意。
“由于一些高龄老人的子女也是中老年人,帮助老人洗澡是一件困难的事,老年人对上门服务中的助浴需求较大。”瀍河区民政局副局长荆晋说。
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2021年我市被确定为国家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试点,中央拨付项目试点资金支持我市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
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洛阳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我市各县区民政部门经老年人或其监护人确认后,服务机构与老年人或其监护人签订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协议,约定服务项目、服务方式、服务频次、收费价格、服务终止条件、投诉处理等内容。对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老年人,服务机构应根据老年人实际需求提供免费全天候信息化服务;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康复、护理等范围内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每月不少于4次,每月上门服务总时长不少于7小时;每月免费巡访关爱上门服务不少于1次。(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余子愚 通讯员 张雅兰 董华武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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