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阳出台《洛阳市城市区老旧小区环境专项整治提升实施方案》(下称《方案》),通过专项整治让老旧小区居住环境品质得到明显改善,形成党建引领、政府引导、市场服务、业主参与的老旧小区环境长效治理格局。
●“促维护”专项行动
主要包括定期修剪老旧小区乔(灌)木,有条件的实施公共绿地补种、补栽;及时修复老旧小区破损、不平整道路;维护保养老旧小区消防、安防、体育等设施;引导小区居民自觉进行电动车登记挂牌。
●“建机制”专项行动
建立健全基层自治机制。根据洛阳“红色物业”创建要求,建立健全由社区党组织牵头,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共建共管、共治共享的基层自治机制。
建立健全老旧小区服务机制。出台《老旧小区物业服务收费价格指导意见》,推进老旧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
建立健全物业行业监管机制。完善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完善失信惩戒机制。
根据专项整治时间安排,今年6月底前,老旧小区环境“脏乱差”问题基本得到有效解决,实现“初步见成效”;今年12月底前,老旧小区民生“顽疾”得到有效治理,环境状况得到显著改善,实现“半年大变样”;2023年12月底前,基本建成属地负责、部门协同,责权明确、监管有力,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长效治理机制,实现“一年立长效”。(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孙小蕊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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