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加强我市珍贵档案资料的征集、保管、利用工作,见证党的十八大以来洛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非凡历程,记录洛阳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辉煌成就,自即日起,面向全市征集我市产业发展、城市提质、乡村振兴和人民生活变化等方面的珍贵档案资料。
二、征集方式
洛阳市档案馆采取捐献、寄存、复制等方式征集档案资料。
(一)捐献。凡自愿捐献的各种载体、各种类型的档案资料归国家永久保存,并颁发捐献证书,捐献者对其捐献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对于价值珍贵、影响较大的捐献行为,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报道。
(二)寄存。对确有价值而有关单位和个人暂无捐献意愿、又不具备保管条件的,经协商,洛阳市档案馆可无偿寄存,双方签订寄存协议。
(三)复制。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保存的文物、文献信息同时是档案,又不愿意捐献、寄存的,经协商,洛阳市档案馆可采取复制方式进行征集,相互交换重复件、复制件或者目录。
三、征集要求
(一)单位和个人所捐献档案资料应权属明晰,内容应客观、真实。
(二)声像档案应是直接拍摄形成的原始图像,内容应清晰完整,主题突出,并附有文字说明,包括拍摄时间、地点、事由、人物、拍摄者等。
(三)实物应具有原始性、直观性、确定性,不是事后加工或者仿制的,并附有简要文字说明,包括形成时间、材质、所有者等。
四、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
五、联系方式
有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面谈等方式与洛阳市档案馆联系。
联系科室:洛阳市档案馆接收征集科
联系人:王静 夏露
联系电话:0379-63910803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通济街32号
电子邮箱:dagzj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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