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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特殊门诊:洛阳多个病种认定有效期有变!

您当前的位置 : 洛阳网 > 新闻中心 > 洛阳 > 洛阳新闻 > 记者跑腿  来源: 洛阳网 2022.04.01 19:42

  “我是一名糖尿病患者,从2013年起享受特殊疾病门诊(以下简称特门)医保报销政策。过去是三年一复检,今年,在进行第四次认定时却没通过,这是咋回事儿?”近日,家住涧西区66岁的付先生通过洛阳日报报业集团新闻热线66778866反映。

  随后,付先生向记者提供了今年2月在涧西区某医院做的体检报告,显示其体检类型为特殊疾病门诊认定,认定病种为糖尿病神经病变。随后,围绕付先生的疑问,记者走访了该医院医保办、有关专家及洛阳市医保中心特殊门诊科。“特门认定与其病程时长无关,最主要的是疾病相关指标是否达到相应认定标准。”该医院医保办相关负责人提醒,从付先生的体检结果来看,相关指标并未达到特门认定标准。目前,工作人员已和付先生取得联系并说明情况。

  “因患者治疗情况不同,会导致一些体检指标处于临界状态,临床医疗专家会结合各项体检指标及临床表现综合判断。”该院老年医学科主任说,一般,他们建议患者至少到门诊进行筛查,掌握个人病情进展,尤其是复审前可通过咨询专科医生,根据自身情况再进行特门申报。但是,部分老年患者长期不到门诊进行筛查,就不掌握这样的变化。

  “随着医保政策的完善,相应的审核也会更加规范、严格。”洛阳市医保中心特殊门诊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洛阳市医保局《关于优化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管理服务办法的通知》,自去年10月1日起,洛阳取消了部分病种的认定有效期,除恶性肿瘤化疗、放疗,眼底病激光治疗,动脉支架置入术后抗凝治疗,丙型肝炎活动期干扰素治疗,白内障超声乳化加晶体植入治疗,门诊进行的康复治疗,小儿手足口病,门诊抢救死亡等病种继续执行原支付标准和周期外,其余病种取消认定有效期,一次认定通过,长期使用。其中就包括付先生申报的糖尿病神经病变。

  同时,该负责人提醒,一次认定未通过并非“终点”。若病情发展有变化,还可再次申请参加集中认定,一般每个季度进行一次集中认定。若患者多次认定均未通过,则需考虑就医,进一步诊断自己疾病是否已发生新变化。(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谢娜娜)

[ 责任编辑:崔利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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