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围绕服务保障“建强副中心、形成增长极”总体目标,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依法能动履职尽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2022年2月13日在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志军
2021年工作情况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围绕服务保障“建强副中心、形成增长极”总体目标,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依法能动履职尽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21742件,其中审查逮捕案件5063件,审查起诉案件9341件,刑事、民事、行政各类监督案件2202件,公益诉讼案件461件。
一、牢记使命担当,主动服务洛阳高质量发展大局
当好平安洛阳建设“守护者”。
打好优化营商环境“组合拳”。
当好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员”。
做好服务创新驱动“助推器”。
二、坚持人民至上,扎实办好检察为民实事
持续办好侵害群众利益的民生案件。
持续做好群众信访申诉工作。
持续守护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
三、聚焦主责主业,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更新司法理念。
强化能动履职。
做实司法办案“后半篇文章”。
四、强化创新引领,持续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增强创新意识。
培育创新品牌。
推动创新发展。
五、筑牢政治忠诚,努力打造高素质检察铁军
落实重大政治任务。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推进基层基础建设。
六、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自觉接受履职制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