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公安局孟津分局查获多起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案件,有人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在微信朋友圈销售,被行政拘留15日。
近日,市公安局孟津分局查获多起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案件,有人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在微信朋友圈销售,被行政拘留15日。
18日,孟津分局朝阳派出所根据线索,将利用微信朋友圈违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人陈某、朱某抓获。经进一步调查,陈某与朱某合资购买25个品种共计141箱烟花爆竹,并将其存放在孟津区小浪底镇一处废弃宅院内,然后利用微信朋友圈销售。
最终,警方分别对陈某、朱某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对查获的烟花爆竹予以收缴。
20日下午,孟津分局吉利派出所民警在对一辆轿车检查时发现,车内有大量烟花爆竹。经询问,这些烟花爆竹是司机张某用来在微信群内兜售的,警方依法给予张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春节临近,孟津警方加大对非法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城关派出所在排查中发现违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商家8个,违法燃放烟花爆竹5人,并依法对以上8个商家负责人处以行政拘留,对燃放人员进行现场批评教育;平乐派出所查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商家2个,行政拘留1人,责令整改1人;横水派出所查获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商家3个,行政拘留3人。
警方提醒:我市今年继续全面禁放,私自制造、买卖、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属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请广大群众自觉做到不私自买卖、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申利超 王艳杰 通讯员 王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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