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宣传部办公厅、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日前发文规范播音员主持人职业行为和社会活动管理,要求各级宣传部门、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播出机构要教育引导播音员主持人,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职业道德建设作为立身之本,自觉抵制名利诱惑和低俗庸俗媚俗,净化“交际圈”“朋友圈”;不给有丑闻劣迹、违法失德等问题的人员提供出镜发声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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