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三轮车让生产,为何又不能上牌?”“不让上路,商家为啥还能卖?”……自我市开展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集中整治以来,“能买不能开”为不少人所吐槽。要破解“准生不准养”这一尴尬,光靠路上的“一禁了之”显然是不行的。
“电动三轮车让生产,为何又不能上牌?”“不让上路,商家为啥还能卖?”……自我市开展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集中整治以来,“能买不能开”为不少人所吐槽。要破解“准生不准养”这一尴尬,光靠路上的“一禁了之”显然是不行的。
从市场角度看,生产、销售、使用是密不可分的。一辆不符合国标的“电三电四”,如果制造企业随便生产、经销商允许销售,到了市民手里却“不允许驾驶”,那么,这种一时的铁腕整治,难免会“按下葫芦浮起瓢”,也难以走出“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怪圈,最终治理效果不尽如人意。
治理“电三电四”,上路之前是“关键一环”。试想一下,无资质企业随便生产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销售商家为逐利以“不需要登记上牌、不需要考驾照”进行宣传,大量非正规厂家生产、无合格证的车辆上路,既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还会产生“劣币驱逐良币”效应,导致行业无序、市场混乱。
正“本”先清“源”。最近我市交警部门发布可登记上牌电动三轮车品牌和车型,为市民选购合规车辆提供指导;市场监管部门专项检查电动车生产企业,从源头规范生产秩序……目的就是从源头上堵住漏洞,给“电三电四”的生产销售戴上“金箍”。
当然,源头治理不是“禁”而是“管”。在对违法生产、违规改装加装“踩刹车”的同时,积极鼓励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生产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电动车,既从源头上消除隐患,也助力企业规范经营,抢占行业发展高地,方能实现文明交通的长“治”久“安”。(郭旭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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