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洛阳市发布第1号总林长令,要求加快推行林长制,做好当前重点工作,持续提升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日前,洛阳市发布第1号总林长令,要求加快推行林长制,做好当前重点工作,持续提升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市委市政府近日印发的《洛阳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提出,在全市森林资源(包含林地、湿地、草地等资源)责任区域,全面推行林长制,明确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促进乡村振兴,加快生态强市和美丽洛阳建设,为建强副中心、形成增长极提供生态保障。
第1号总林长令指出,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快制定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按要求建立林长责任体系、组织体系、目标体系、保障体系。各级林长要认真履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积极开展巡林,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重点加强森林资源监管,严禁违法占用林地,禁止毁林毁湿开垦,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林草有害生物防控,提升林业灾害防控和预警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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