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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梯间地埋供热管漏水,该由谁来修?相关部门:受影响业主可申请维修基金

您当前的位置 : 洛阳网 > 新闻中心 > 洛阳 > 洛阳新闻  来源: 洛阳网 2021.11.27 08:39

楼梯间地埋供热管漏水、墙皮剥落

  供热10多天了,洛龙区帝都国际城的陈女士和同楼层的邻居却还没用上热,原因是楼梯间的地埋供热管漏水了,他们不知道该由谁来修。连日来,记者就此事进行了采访。

  楼梯间地埋供热管漏水

  25日,记者在帝都国际城36号楼2单元4楼看到,401住户门前的地砖已被破拆,水泥地面上铺着纵横交错的供热管,旁边摆着几块垫脚用的砖头。401住户介绍,11月初,供热企业开始冷运行后,她家门口的地砖就出现渗水,旁边的墙皮因潮湿剥落,现在连回家都成了问题。

  “我们是第3年用热,前两年都没事,这次出现渗水,去找小区物业公司沟通,对方说这不归他们负责。”402住户陈女士说,11月15日正式供热后,渗水情况越发严重,她和邻居出钱请装修师傅将渗水严重的地方撬开,只见地砖下的水泥已经成了“糨糊”。“为安全起见,我们把供热井里的供热阀门关闭,撬开的地方没多久就干了,由此可以断定是地埋供热管漏水,但我们找不到对应的负责单位。”陈女士说。

  漏水原因查明,谁修成了难题

  陈女士说,她随后在洛阳网“百姓呼声”平台发帖并致电洛阳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新区热力分公司(简称新区热力分公司),得到的答复是:“此处非共用供热设施,产权属于用户,是用户自行维修范围。”“这部分供热管明明是在公共区域,也不是用户自建的,出问题为啥要我们修呢?”陈女士不理解。

  陈女士说,《洛阳市供热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提到,居民热用户室外供热设施、室内共用供热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由热经营企业负责,室内非共用供热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由热用户负责。

  “《河南省集中供热管理试行办法》也明确,居民热用户户外(热用户墙外)供热设施、户内(热用户墙内)共用供热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由热经营企业负责。”陈女士说,为啥相关企业不愿担责?

  热企:地面是公共走廊,但地埋供热管属于用户

  昨日,记者采访了帝都国际城长捷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介绍,小区楼梯间管线属于总表以内部分,出现问题主要由业主自行维修。“交房时,总表以内管线的产权作为房屋的附属设施,一起交给了业主,出现问题一般由业主自行承担维修费用。”该工作人员说。

  同日,记者向新区热力分公司求证。“该市民对《洛阳市供热管理条例》有误解,该漏水位置虽然在走廊,地面是公共走廊,但其地埋供热管属于用户自己使用,不属于共用部分,所以由用户负责维护。”新区热力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解释,入户管道由开发商建设,出管道井的部分归用户管理,热力公司是严格按照《洛阳市供热管理条例》执行的。

  调查:这些规定划分权责,以分户终端计量装置为界

  记者了解到,对于公共区域地埋管线管理,我市水电暖行业目前执行的规范大多以总表为界。

  《洛阳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提到,城市供水企业和用户对供水设施的管理权限原则上以总表为界,总表及总表以外由城市供水企业管理,总表以内由用户管理。

  今年新修改的《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提到,专业经营单位负责分户终端计量装置或者入户端口以外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更新,相关费用依法计入成本。不过,对于总表至入户的区域,《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并未明确。

  相关部门:受影响业主可申请维修基金

  对于供热企业的回应,陈女士并不认同。“《河南省集中供热管理试行办法》明确,居民热用户户外(热用户墙外)供热设施、户内(热用户墙内)共用供热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由热经营企业负责。”对于供热企业的回复,陈女士表示很不满,近期将去法院起诉。

  洛龙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公共区域地埋管线问题,若对相关条例存在争议,如果已影响小区业主正常生活但尚不能界定权责,业主可向物业公司或业委会申请使用维修基金,对相关设施先行维修。(记者 王博东 文/图)

[ 责任编辑:苑曼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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