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老城区联信熙园小区的居民章先生反映,他家有一个没有接通暖气的地下储藏间。
近日,家住老城区联信熙园小区的居民章先生反映,他家有一个没有接通暖气的地下储藏间。前不久,他接到市热力公司相关通知,在预收取今年供热季暖气费时,将地下储藏间也算了进去。这是咋回事?
章先生说,他家住在小区一楼,室内面积有140多平方米,家里还有一个100多平方米、没有接通暖气的地下储藏间,与家中连通。“今年,市热力公司在收取暖气费时,让我预交5000多元,这笔钱里包含了地下储藏间的暖气基础热费。”章先生说,他对这样的收费感到不解。
市热力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该小区开发商在向市热力公司申报小区一楼业主采暖面积时,只申报了一楼的室内,并没有报地下储藏间。但是,工作人员发现,一些一楼的业主在装修时,擅自将暖气接到地下储藏间,擅自扩大了供热面积。因此,他们原计划今年对一楼室内和地下储藏间合并后的面积进行预收费,在供热季结束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多退少补。
目前,市热力公司决定严格按照该小区开发商申报的供热面积,仅收取一楼的暖气费。但是,对于擅自往地下储藏间接通暖气的业主,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市热力公司相关负责人说,《洛阳市集中供热条例》规定,禁止用热单位和个人擅自拆改、连接或者隔断供热设施,擅自安装放水阀、循环泵,擅自扩大供热面积,改变用热性质等行为。该小区有居民未经热力公司允许,擅自将室内的暖气接通到地下储藏间,属于违规行为。
“我们是严格按照开发商提供的用热面积进行配套的供热设施,业主私自增容后,热力站和供热设施出现不匹配,会影响到整个小区的供热效果。”该负责人说,业主如果需要拆改供热设施、扩大供热面积,应向热企申报,否则热企会将情况上报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由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进行罚款。(洛报融媒记者 郭秩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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