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报融媒记者18日从洛阳市商务局了解到,作为全市商贸领域灾后促消费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成品油消费券具体发放细则确定。
发放时间
本次消费券发放活动分两期进行——
第一期:发券时间为2021年10月19日10:00,计划发放360万元,共计12万张面值30元的消费券(其中,中石化8万张,中石油4万张),核销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4日24:00。
第二期:发券时间为2021年11月20日10:00,发放总额度为上期结余消费券和剩余252万元,发放不少于8.4万张面值30元的消费券(其中,中石化不少于5.6万张,中石油不少于2.8万张),核销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6日24:00。
注意事项
1.消费券使用范围:可使用云闪付付款的洛阳市辖区内的中石化、中石油加油站。
2.一个活动周期内消费券限领一次,先领先得。由于中石化消费券和中石油消费券领取入口不同,每人每期可最多领取一次中石化和一次中石油消费券。
3.消费券不找零、不可重复使用,每笔消费限用一份电子消费券。
4.消费券须在有效期内使用,逾期作废,不予补偿。(洛报融媒记者 李迎博 文/图 通讯员 高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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