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寒暑假组织学科类培训……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简称意见),对“双减”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关键词 教育均衡
推进集团化办学,是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市已制定并实施《洛阳市普通高中集团化办学工作方案》等文件,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意见要求,各地要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学、学区化治理和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加快缩小城乡、区域、学校间教育水平差距;积极完善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中招录取模式,依据不同科目特点,完善考试方式、成绩呈现方式。在日常教学中,学校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提高难度、加快进度,不得有提前结课备考、违规统考、考题超标、考试排名等行为。
关键词 试点治理
此次,在全面开展治理工作的同时,北京市、上海市、沈阳市、广州市、成都市、郑州市、长治市、威海市、南通市将作为全国试点(其他省份至少选择1个市开展试点),从以下方面进行重点治理。
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试点市将对现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重新审核、登记,逐步大大压减,解决过多过滥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存在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严重问题的机构。
鼓励开展兴趣类课后服务
在课余时间,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提供兴趣类课后服务活动,供学生自主选择参加。需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的,要由教育部门负责组织遴选、建立评估退出机制;对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等问题的培训机构,将坚决取消培训资质。
培训机构收费将有“指导价”
各地要坚持校外培训的公益属性,充分考虑其涉及重大民生的特点,将小学、初中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明确收费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过度逐利行为;通过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
关键词 学前教育
意见强调,在做好小学生、初中生“双减”工作的同时,各地还要统筹做好面向3岁至6岁学龄前儿童、普通高中生的校外培训治理工作,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各地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首席记者 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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