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和一位戏剧研究者谈起洛阳的戏剧作品,对方说《强项令》流传甚广。这个“强项令”,就是东汉时期的洛阳令董宣。
前几日,和一位戏剧研究者谈起洛阳的戏剧作品,对方说《强项令》流传甚广。这个“强项令”,就是东汉时期的洛阳令董宣。
东汉时,刘秀定都洛阳,洛阳令就是国都洛阳的行政长官。
天子脚下,国都周围,富商巨贾、皇亲国戚、世家大族,个个都不好惹。
朝廷给了洛阳令较大的权力。对于罪犯及扰乱治安的人,洛阳令可以严惩。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董宣任洛阳令时,对犯法的人向来毫不手软。
当时湖阳公主的仆人杀了人,逃回公主府。董宣知道后,派人拦住公主的车马,将那个奴仆抓来杀掉。
湖阳公主是光武帝刘秀的姐姐,啥时候受过这种“委屈”,立刻去告御状。
刘秀听后,非常生气,就把董宣抓了过来,准备杀他。
董宣对刘秀说:“如果陛下想中兴大汉,怎么能放纵公主的奴仆杀人呢?您不用杀我,我会自杀。”说完,他一头撞向柱子。
刘秀一听,董宣的话有理,不再杀他,但得给公主一个台阶下呀,就命他向公主认错。可董宣觉得自己没错,死活不低头。
刘秀被董宣的气节感动,称他的脖子太硬,非但没有怪罪他,还赏赐他三十万钱。此后,董宣就有了“强项令”的美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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