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些以网络炒汇为名进行集资的诈骗陷阱相继被曝光,不法分子多利用虚假的外汇投资平台,打着“低风险、高收益”的旗号非法吸收公众资金。市处非办提醒市民对此类非法集资活动应谨慎辨别。
●解析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在未取得相关许可、未获准从事吸收公众存款业务的情况下,以外汇投资为名,承诺固定收益,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吸收资金,且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市处非办工作人员表示,近年,互联网金融成为非法集资案件多发领域,打着各类旗号的新型案件增多,用新颖的噱头及高收益迷惑投资者,欺骗诱导性较强,外汇理财就是其主要形式之一。在此类非法集资活动中,不法分子往往利用虚假的外汇投资平台,以“低风险、高回报”为诱饵,以“人拉人、层层返利”发展下线,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提醒
市处非办提醒,投资者遇到此类情况时,一定要通过官方网站对交易平台的注册、经营等情况进行核实。如果交易平台设置于境外,则要核实其是否取得我国金融监管部门的批准,如遇所许诺的投资收益率过高,务必提高警惕、谨慎投资,以免上当受骗。(记者 戚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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