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洛报融媒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我省已开展2021年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工作,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及时申报。
19日,洛报融媒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我省已开展2021年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工作,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及时申报。
申报条件:
建有研发经费预算管理制度,进行过2020年度研发投入预算备案;
在税务部门申报享受2020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符合要求并按照要求报送《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
已先行投入自筹资金开展研究开发活动;
近三年至少拥有1项与主要产品(服务)相关的知识产权等。
补助额度:
本次补助对符合基本条件的不同类型企业采用最高限额管理,最高限额不累加。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一般企业,补助额最高100万元。
对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后备)企业、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建有省级研发平台的企业,以及企业类省新型研发机构,补助额最高200万元。
对省瞪羚企业(省科技小巨人企业),建有国家级研发平台或省级研发平台考核优秀的企业,以及企业类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补助额最高300万元。
对省创新龙头企业,补助额最高400万元。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登录“河南省企业研发信息管理系统”,按要求进行填报,填报截止时间为7月30日18时。市科技局咨询电话:63960866。(洛报融媒记者 戚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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