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城市管理局获悉,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为筑牢安全生产底线,即日起到8月底,我市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地毯式排查整治工作。
以下三种行为将被强制停止使用燃气
根据省安委会要求,使用瓶装液化气的餐饮店,必须加装可燃气体报警器,未加装整改的,应停止供气;居民用户使用不具备熄火保护装置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拒不整改的,应停止供气;燃气用户无正当理由拒绝入户安全检查或用气场所、燃气设施、用气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应暂停供气。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人表示,此次排查整治工作将以省安委会“三停气、六一律、四追责”要求为准绳,以“全覆盖、无死角、零容忍”的态度,对发现的各类燃气安全隐患问题“立查立改”。
如果群众发现身边存在燃气安全隐患,可通过城市网格化管理平台、12319热线等渠道举报,城市管理部门将及时调查处理。
提醒:市民购买瓶装液化气,认准这8家机构
日前,针对使用瓶装液化气的用户,市城市管理局发出特别提醒。按照《洛阳市燃气管理条例》规定,我市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目前市区共有8家瓶装液化气企业及分公司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除此以外,市区内所有的液化气储气点、换气点、供应点都是非法的,也是政府部门严厉打击的对象。为保证用气安全,广大群众要选择正规企业购买瓶装液化气,自觉抵制、举报非法的储气点、换气点和气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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