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以商养黑”“以黑护商”等方式,暴力抢夺黄金资源,大肆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近日,29名涉黑被告人被送上法庭接受审判。
公诉机关认为,马长江等29名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分别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抢劫爆炸物罪、寻衅滋事罪、爆炸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强迫交易罪、非法采矿罪、非法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污染环境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行贿罪、妨害作证罪、聚众斗殴罪等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庭审由三名审判员、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审理。庭审中,控辩双方在审判长主持下,围绕指控罪名、犯罪事实和涉案财产开展举证、质证、辩论,并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充分发表意见,29名被告人分别作了最后陈述。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被告人近亲属及群众在专门设置的旁听区域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洛报融媒记者 申利超 通讯员 王雨潇)(图由法院提供)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4112012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1608238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号:豫B2—20060064 网络服务:(0379)65233606 65233616 业务咨询:(0379)65233921 传真:(0379)65233529 地址:洛阳新区开元大道218号 报业大厦22层 邮编:471023 本站法律顾问 河南法铎律师事务所 张运超律师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79)65233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