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以商养黑”“以黑护商”等方式,暴力抢夺黄金资源,大肆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近日,29名涉黑被告人被送上法庭接受审判。
采取“以商养黑”“以黑护商”等方式,暴力抢夺黄金资源,大肆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近日,29名涉黑被告人被送上法庭接受审判。
16日至19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马长江等29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2年以来,被告人马长江在灵宝市黄金矿区通过暴力抢占他人承包的矿产资源,初步积累起经济实力。1999年,马长江等人假借坑口转让名义抢占灵宝市尹庄镇南滩村焦沟一坑,标志着以马长江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初步形成。此后,马长江先后纠集贾开创、阳满增、薛宏斌、孟云锋等人长期盘踞在灵宝矿区,暴力抢夺黄金资源,大肆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破坏当地矿产生产经营秩序,攫取高额非法经济利益,逐渐形成了以马长江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以共同经济利益为根基,以缔结合伙关系、亲缘关系、师徒关系为纽带,依托公司、企业等经济实体,采取“以商养黑”“以黑护商”等方式,把持基层政权,欺压残害群众,拉拢腐蚀党员干部充当保护伞,在灵宝矿区称霸一方。该组织自成立以来,有组织地实施了抢劫、抢劫爆炸物、寻衅滋事、爆炸、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强迫交易、非法采矿等违法犯罪活动30余起,攫取巨额非法经济利益,干扰、破坏他人正常生产、经营,侵害群众利益,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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