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市商务局获悉,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消费潜力,根据河南省相关促消费专项行动安排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市将启动商贸电子消费券和汽车消费补贴发放工作。
记者近日从市商务局获悉,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消费潜力,根据河南省相关促消费专项行动安排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市将启动商贸电子消费券和汽车消费补贴发放工作。
其中,我市将发放1000万元商贸消费券,包括购物消费券600万元、餐饮住宿消费券400万元;发放2000万元汽车消费补贴资金,对在活动期间购买新车的个人消费者进行事后补贴。
5月14日10时开始,通过支付宝领消费券
发放时间
我市计划于5月14日10时开始发放1000万元商贸电子消费券(不含企业配赠)。
消费券分为购物消费券和餐饮住宿消费券。
●购物消费券
600万元
●餐饮住宿消费券
400万元
使用时间
5月14日10时至6月14日24时。
如有结余,我市将视实际情况组织剩余资金再次发放。
领取方式
消费券依托支付宝平台发放。适用于洛阳市域内支持支付宝付款方式的家电销售企业、购物中心、百货店、大卖场、连锁超市及住宿、餐饮等线下实体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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