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院长,我在学校生活和学习都很好,请您放心。”两天前,接到孤儿兰兰的来电,洛宁县儿童福利院院长孙小丽心里很高兴。
“孙院长,我在学校生活和学习都很好,请您放心。”两天前,接到孤儿兰兰的来电,洛宁县儿童福利院院长孙小丽心里很高兴。兰兰是在福利院长大的孩子,2020年9月,她考入郑州一所大学。
“兰兰是洛宁县儿童福利院建院以来第一个考上本科的孤儿,她考上大学是我们福利院的一件大喜事。”4月16日,孙小丽说,当时,福利院的全体工作人员都像对待自家孩子一样,为兰兰准备生活用品、学习用品,还为她从洛阳市扶贫基金会申请到了一笔1.3万元的助学金。
孙小丽说,兰兰进入大学后,洛宁县儿童福利院负责解决她的学费和生活费,让她可以安心读书。目前,洛宁县儿童福利院有52名孤儿,他们都和兰兰一样,在福利院幸福地生活着。
16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除孤儿外,我市还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我市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自2020年1月1日开始实施,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孤儿保障标准纳入保障范围,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补贴950元。
“2020年8月,瀍河区一名10岁男孩的爷爷去世后,由于其母亲是智力残疾人,不具备抚养能力,该男孩成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我们在了解情况后,让他及时享受到儿童福利政策。”瀍河区民政局儿童福利股股长王丽贞说,经过与市民政局沟通,该男孩被送往市儿童福利院。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20年,我市强化深度排查与动态监管,组织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等工作力量全面摸底排查,对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时审批并纳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实现了“应保尽保”;开展全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探视巡访,1127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巡访工作全部完成。截至2020年年底,全市已有1150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被纳入保障范围,全年发放基本生活费934万元,较好保障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
今年3月8日召开的全市民政工作会议指出,我市今年持续推进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积极推动民法典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收养登记管理和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持续发挥12349儿童救助保护热线服务功效,健全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四位一体”救助保护机制;全面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政策,做到“应保尽保”。(记者 余子愚 通讯员 蒋梦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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