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水源地保护宣传教育,监督相关行政部门落实水资源保护责任,推动饮用水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转变成社会参与、人人有责的全民行动,3月31日,栾川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会同水利局到栾川县水源地树立警示牌,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的防护设施和相关标志。
在栾川县大南沟水库等水源地周边,“保护饮用水源,共建生态文明”“保护饮用水源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等警示牌十分醒目,在提示人人都是水源地的保护者、受益者的同时,也把水源地保护提升到法律保护的高度,引导群众共同保护饮用水水资源,这是栾川县检察院教育整顿活动为群众解民忧、办实事的一重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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